<2026最新,監察院認定市府必須檢討>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一條令人難以自拔的自行車道/我們向有關單位申訴全紀錄

單車立柱卡入剛進縫隙是日常

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真的規畫不夠好 . 弄那 金屬鐵條 鋼條式隧道步道, 應該路面中鋪一 完全沒有 , 至少比較好走吧 .

鋼筋自行車步道 根本很怪的設計吧 . 至於入口水池設計讓洞口從黑到亮 我也覺得很無趣 .
沒人檢舉就不抓的法?
為何就是不修法來解決問題?
t4236774
他可能沒看Tony的影片阿北初四了
這是民視新聞周六最新的專題報導,非常感謝《民視異言堂》,讓長期被市府單向宣傳壓抑的車友聲音,有機會被更多人聽見。



我們對於舊三貂嶺隧道規劃為自行車道原本充滿期待,因為這條隧道能提供安全路徑,不只是方便,更是補上東北角自行車路網的一塊缺口。它的重要性,就如同雪山隧道之於高速公路,是東北角的「樞紐中的樞紐」。

而且事實上,這項工程當初就是以「串聯」為目標,並編列自行車道經費。從工程名稱「串聯本市瑞芳、雙溪區舊有三貂嶺至牡丹鐵路隧道規劃自行車道設置計畫」即可清楚證明。它取得的經費來源是體育署的「營造友善自行車道計畫」,核心重點就是「連通」與「安全」。

因此,我們質疑的重點並不是反對生態,而是反對市府在「沒有正式生態調查、沒有專業設計」的情況下,把自行車道改名為「生態隧道」,甚至用生態當作藉口(事實上,剛開放時名稱就是「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直到遭抗議不符需求後,才臨時更名)。

我們憤怒的是,市府不依法行政,當我們指出路面不安全、管理方式不符經費用途時,卻被抹黑成「會造成生態浩劫」(參考影片中設計師臉書的說法)。

簡單整理後就是:

一、說「自行車道」,路面不安全。
二、說作為兩地「串聯」,通行卻要預約又每週有公休日。
三、說「生態隧道」,事前沒有調查也沒計畫可查。

這案子的根本問題在於耗資三億元的自行車道,從設計到施工,幾乎沒有人具備騎乘經驗,設計不當又拒絕承認,市府更不願正面回應只會找藉口,因此需要更多關心台灣自行車環境的朋友一起關注。

若您想了解更多相關細節,請參考這討論串的文章,或前往專為整理這自行車道工程過程所建之Blog:

〈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_有些該讓你知道的事〉
台灣.用騎的最美
takemehome96 wrote:

一、說「自行車道」,路面不安全。
二、說作為兩地「串聯」,通行卻要預約又每週有公休日。
三、說「生態隧道」,事前沒有調查也沒計畫可查。


已故作家周夢蝶說過一句話:







這是典型的:

想要面面俱到,卻淪為「面面俱不到」!
takemehome96
「自行車道」與「串聯」是經費目標,「獨特設計」是設計師的圖像,所以事前沒有調查也沒計畫可查的「生態」只不過是市府擦屁股用的「藉口」。
takemehome96 wrote:
設計不當又拒絕承認


問題就在不會有該案公務人員承認自己錯
除非換一批人包含市長或監院糾舉
t4236774 wrote:除非換一批人包含市長或監院糾舉...(恕刪)
藉您的文做個更新,前陣子(2025/7/18)收到監察院通知,三貂嶺隧道案正式進入「調查」階段了(參考下圖,請留意文號)。由於這後續還有各種可能,歡迎大家持續關心,詳參考此文:
https://sandiaolingecofriendlytunnel.blogspot.com/2025/08/blog-post_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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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g0218
謝謝持續更新結果。
上一則分享了收到監察院調查結果的評論後(收到的是紙本的函),在監察院官網下載調查辦告留存,發現官網的是完整版。比對官方調查報告與給我的版本,才知道原來他們僅提供「調查意見一」給我,但其實完整版內容中的「調查意見二」已經認定「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是名實不符且功能大減的工程,並要求市府必須為計畫目的被減損負責。

尤其最後的處理辦法有:

「調查意見二,函請新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見復」的指示,這代表監察院已認定市府有錯,必須檢討並回報監察院。

有這份公開報告,市府已經無法再狡辯,也無空間再利用媒體進行話術操作,我們就等著看他們要如何「檢討改進」。

三貂嶺調查報告「調查意見二」詳細解析,請參考這篇文章:
https://sandiaolingecofriendlytunnel.blogspot.com/2026/01/blog-post_5.html

調查報告完整版下載: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4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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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mehome96 wrote:
上一則分享了收到監察...(恕刪)


調查意見一,看起來像是相關政府各機關回覆給監察委員自我辯護的陳述。而調查意見二,委員似乎是認為這條隧道自行車道被設計成這樣,是現實與理想妥協後的結果,不存在什麼疏失,也沒有人需要被究責,現在看起來成效不彰,且已偏離當初體委會補助預算時原先的期待,希望主管單位就陳情人指出的缺失進行改進,而運動部以後要補助預算也要更加謹慎。

如果管理單位最後只是虛應故事的做幾項局部調整回覆給監察院,由於也沒有需要符合什麼標準,可能就被他們這樣混過去了。
prozacist wrote:調查意見一,看起來像...(恕刪)
調查意見一確實大量呈現的是各機關的自我辯護,調查意見二也沒有走到向市府的疏失究責那一步,因為監察院本來就很少直接認定人員責任,但這不代表沒有問題。

關鍵在於報告已明確指出,本案是以「自行車道」名義申請補助,但實際營運已偏離原核定的自行車交通功能,因此監察院結論已留下「申請目的與實際功能不一致」這個正式紀錄,未來市府、設計師任何說法,都會被拿來對照與檢視。
台灣.用騎的最美
龍貝爾
只能期望真的有機會改建或另建成可以串聯二地的自行車道
prozacist
希望下一屆的新北市政府,能夠至少升級一下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的鋪面為水泥路面,畢竟鋼筋都已經綁好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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