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加了今年雙北UBike一路上都在我附近老實說我真的覺得DEO大他媽的厲害我超想把補給品放在他的籃子XDD但還是想提出自己的想法其實大家都知道UBike是作為短程通勤用的也沒有說不能騎長途雖然法律上沒有問題可是道德上卻有犯規的嫌疑如果DEO大這麼喜歡UBike那就買一台回家看要騎到哪裡都沒人管XDDD
所以當U BIKE拋棄式的就對了?那大家都借來玩X GAME呀~反正我沒犯法用壞了是廠商的東西不耐用!還可以順便替U BIKE打廣告 大家說好不好?看他臉書還一堆朋友替他護航 阿恩丟豪~~偉大好厲害~口去~
Edison9527 wrote:北市府交通局局長王聲威表示,未來擬修改會員條款與推出累進費率,騎越久費率越高,若不正常使用,造成車子磨損,也可求償,最嚴重就停權。...(恕刪) 原來北市府不鼓勵使用 U-Bike 那推出 U-Bike 是為了什麼目的?有能力上武嶺這樣幹的人又不多更何況騎250KM這樣的損耗算正常的吧?不要跟我說 U-Bike 是不會損耗算的而且又不是沒付 U-Bike 的租金另外,高雄的 c-bike 大部份不是騎爛的,而是日曬雨淋繡蝕爛的所以才有 c-bike 跳樓大拍賣的事情發生U-Bike 要不要也順便跳樓大拍賣算了
事實上U-bike 的設計,本來就不是騎武嶺or 雙北這種路線的,它是短距離通勤使用,零件用料也比較差,不像一般競賽單車強壯耐用,爬武嶺騎雙北真的是惡操,只是北市府沒去明定規則,一般普羅大眾也沒這種能力。不能因為沒定規則,出了錢租用就惡搞它他~圖片這位大德他也是有競賽單車的~但如果我是giant 的行銷者的話,我覺的是賺到了~免費打廣告了~(我很好奇當事者的出發點是什麼?想紅?想証明自已行強?還是~~)
U-Bike網站上就明明白白地說明了U-Bike的起緣---"本為推廣民眾騎乘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交通工具...台北市政府與台灣捷安特攜手啟動了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服務計畫." 足以可見U-Bike本身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說不定政府還有補貼呢, 所以自然也就沒有所謂"開吃到飽餐廳還怕人吃"的問題.不少人應該都知道, 如果車子沒有低速檔位, 而硬用高速檔一直騎上坡, 齒輪會磨損地很嚴重, 更別說, 可能有些路段的路況糟的一塌糊塗, 而容易磨耗腳踏車壽命. 所以如果有些人刻意用U-Bike來進行挑戰高難度的路段, 雖然說很有冒險精神, 但是還是必須承認他有一定的道德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