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026yz wrote:在我們社區租一個汽車...(恕刪) 看到Smart停在機車格上真的蠻奇怪的.就算是管委會同意.法規上沒有問題嗎?就算法規沒問題.該停車區塊應該也要重畫成汽車格吧? 這樣沾沾自喜其實是凸顯公民水準不夠....
c1026yz wrote:在我們社區租一個汽車...(恕刪) 請問您在公有車位,您可以停三個機車格,而收三張停車單,卻不是一張紅單?ben8888888 wrote:你絕的大部分的社區會...(恕刪) 中肯
樓主啊,千萬不要真的這樣作,就算是省了一點小錢,日後換來更大的紛爭..不划算~話說在下所住之處,路邊有許多機車停車格..不過還是有那種愛車人士,替自己機車放上防水布,然後整台停斜的...= =||一台機車就佔了兩台車的空間..別人就必須將自己的車停得更遠..然後他的愛車..我看了三個月只出去過一次!! 其它時間就只放在那邊佔位....這樣可以檢舉他嗎???
好奇的是如果你去路邊停車你也是停機車位嗎???當然你的考量點是私人住宅區就你的看法來說租三個機車位就夠了但問題是....機車位應該有限定可停車種c1026yz wrote:開Smart 只需要三個機車停車位,一個月只要450元就夠了雖然它保養貴了些但是稅金,停車都是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