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6114 wrote:
我是樓主今天拿了原.....
外側韌帶縫合(使用可吸收鉚釘固定)(恕刪)
首先,我不是醫療背景的,我是工科的。
韌帶縫合之後,就是將斷掉的兩方縫合在一起,強度會比較差,所以你看體育新聞都會看到誰誰誰接受 韌帶重建或是置換手術。
你醫師說的縫合,拉緊縫合....
可能是將斷掉比較差的那一方殘餘韌帶移除。
另一端保留的韌帶做修整拉長,固定在原本斷掉短的那一邊的骨頭上,哇靠,你復健會很辛苦喔,以上是偶憑空想像猜測的,看看就好。
將韌帶固定在骨頭上是需要固定物,如所謂的鋼釘(Screw),或是你第二間醫師說的可吸收式鉚釘。
第一間軍醫院沒提到採用鋼釘or可吸收式...,
也許會在術前告知採用哪種固定物,以前我在榮總術前是手術前晚告知我的。
韌帶與骨頭之間靠Screw or 可吸收式鉚釘固定,但是兩種組織之間要長的好,結合的好,強度夠,大約需要三個月。
因為如此,可能民營醫師認為不太需要PRP。
基本上,這也是一門學問。
另一位朋友打了PRP沒效,那是因為韌帶斷(撕裂)到某個程度之上,打那個是沒有用的,好比一條斷了一半的麻繩,塗強力膠有用嗎?
若麻繩只是斷了幾絲,塗強力膠上去就能讓麻繩外型變完整,記得 韌帶撕裂產生像麻繩斷個幾絲那樣之後,有可能會持續發炎。
哈哈,亂扯請見諒,只是給個概念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