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hcoli wrote:
既然已經請”有力人士...(恕刪)
沒錯~~該亂的都亂完了吧....還要上來討拍拍

要公道要真相要補償---------->簡化---------->要錢

如果術後感染也可以拿到賠償的話 我想外科醫師大概沒人敢在開刀 加速醫院瓦解罷了~~

術後會感染 只要有傷口就可能感染
除非你花大錢買間手術房專為你開刀 用全新的設備開刀 術後花大錢住無塵室 所有進出病房的人一律無菌處理
這樣也許感染機會會降低 但是可能嗎?

很多機會都可能造成感染 不說可能開刀器械不小心汙染 病床不小心汙染以外
病人不小心摸到傷口 病人家屬不小心摸到傷口 透氣膠帶不小心脫落等等等..............
你怎麼說一定是醫院造成的 說不定是你摸到的才造成感染
對於這種不確定性 你想把所有責任推到醫院上....

術後感染本來就是併發症 而不是醫療疏失
講句白話 刀幫你開了 誰知道你怎麼照顧你的傷口? 你自己照顧很好沒感染
你自己照顧不好感染了反而要怪醫師?? 說不太過去吧
foxrd wrote:
.......對於台中國軍總醫院因開刀感染造成家母身體之傷害以及後續醫療花費(百萬以上), 我們認為院方雖不定然有故意之過失, 但對於我方之傷害總是個事實, 因此除私下(包含請民意代表幫忙)與院方溝通外, 還申請太平區公所之調解, 希望能得到一個"公道", 但最後調解之結果卻是院方表示並無過失, 不願道歉及賠償(補償), 因此調解不成立.
因為刑法上的追朔期只有半年, 因此我們為了保留"談判"的機會, 因此只能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來保留自己的權利(但可惜只能針對醫生, 並不是更可能應負責的院方, 因為感染問題可能是院方消毒不完全的問題).
後來得知也可向市衛生局提出調解申請, 雖然又請許多"有力人士"的幫忙, 但最後之結果還是一樣, 對方沒有想要坐下來談.......(恕刪)
看到這些字眼只有皺眉...
一貫的把戲伎倆
用盡權勢對醫院施壓無效後
上網裝弱勢
接下來的劇本應該是....媒體
foxrd wrote:
任何的(醫療)行為都是有風險的, 我想應該是多數人會有的認知, 因此才會有保險業之存在, 以平常看似浪費的保險金作為"萬一"之理賠.
我同意你的想法....
但是賤保給付並不支付這樣的風險給醫療提供者....
所以你在下次找醫師的時候....
應當這樣的告訴醫師說....我不接受這樣的醫療風險....
這樣對醫師這一方才公平....
醫師願意承擔這樣的風險....
你該感謝他....
要不你就自己去買保險....
或是付給醫師這樣的風險成本....
如果你覺得這樣的觀念可以講得理直氣壯....
那就告訴醫師....
不要醫師在明....你在暗....
對醫師一點都不公平....
我強調的是....
你覺得風險觀念是對的....
你每次在看診前就理直氣壯地告訴醫師....
醫師自然會評估合不合理....
另外....
我可以告訴你....
如果台灣沒有醫師願意接受這個風險....
你可以去美國....
他們的醫師可能可以接受這樣的風險....
不過他們的醫療費用是台灣的50倍....
其中25倍是風險費用....醫師要繳給保險公司的....
就是你所謂的風險費用....是病患要出的....
再次強調....
如果你是對的....
就看診前告訴醫師....
不要事後才在伸張你的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