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黑心油事件,全部無罪,司法怎麼了

檢察官的問題最大,舉證亂七八招,怎麼可以以這樣提出的證據要來罪,若定有罪才真的是恐龍法管。

從起訴時就完全民粹處理,半個月就起訴是能找到什麼有用的證據,人民要的是水落石出,而不是有起訴就好。

檢察官跟本就是頂新最大的幫手

Cycer

拿鐵加糖 wrote:
這麼多人批評頂新案...(恕刪)


拿鐵兄,終於有人說出真心話了,前面幾樓完全不顧青紅皂白的唸,根本就於事無補。 小弟支持您的觀點
若連證據都舉不出來,要如何判人有罪,台灣最有名的就是民主法治啊...
應該說...拜託檢察官不要那麼混!!

法官只是代罪羔羊

拿鐵加糖 wrote:
這麼多人批評頂新案...(恕刪)



說得很好

講求證據的時代, 證據力不足 當然不能判有罪

若是沒有有力證據也可以判刑

那豈不是回到威權時代 白色恐怖也會再出現


應該要給檢察官壓力

好好找出有利證據和正確起訴法條才是





所以說
書讀的越高
就越白痴
@潛水夫@ wrote:
全台灣多少人吃下的...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是檢察官要拖出去打屁屁好不好?

法庭上是要拿出證據的,有足夠證據才能定罪。
要是法官也照著輿論處理,大家都說你該死,媒體也說你黑心事業?斬立決,這樣司法才真的會亂套。

@潛水夫@ wrote:
全台灣多少人吃下的...(恕刪)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台灣司法
是權貴的護身符

會出事的食品廠都是不夠力的
夠力的全部無罪



拿鐵加糖 wrote:
法官調查結果指說:
頂新並沒有使用地溝油、回收油
頂新的用油合乎台灣食品安全規範


法官沒有調查權!!

判決書主要論述是檢察官沒有舉證越南買的有含病死豬,地溝油,並不是法官認證頂新油沒問題~~

不要在這魚目混珠,以為寫了長長一大篇就能為頂新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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