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熊 wrote:
有的人很怕死, 不希望走.
有的人覺得活夠了就不要拖累兒女.
如果老人意識清醒就問問他本人意願.刪)
最近這些年,也見到身邊長輩的人生紛紛來到這個階段,有些也走過了這個階段。
坦白說,台灣的醫學倫理總是以如何延長病人生命為醫學的最高宗旨。(這幾年才開始,有些檢討及改變)
通常怕死,會選擇無論如何,可以活多久就活多久的病人,是在尚無多大病痛,或尚有神智,身體狀況尚可的情況下,存有復原希望下的想法。
等到身體疼痛難耐(只能依賴止痛藥減輕疼痛)或變成類植物人時,幾乎完全無恢復健康的希望時,已無法表達或已無法由自己決定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等到折磨了一段時日,人最終還是走了,再來檢討,我相信絕大多數的結論會是:
好走才是正確的,善待親人。
多活一段短暫而痛苦,或是長期與外界無法感知的生命,其實才是對病人的痛苦折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