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好吧
你轉個角度這樣想
醫生在路上或是在急救時
救人不需要負責任
注意喔所謂的責任不是包救活這種喔
包不包活這個是閻羅王的業務範圍
如果你爸媽遇到這種不需要負責任的醫生幫他急救
你不會害怕?
所以你覺得給不需要負責任的某個只學過一點CPR的路人救,你比較不會害怕?
那好啊,解決方法很簡單
你在衣服後面寫說「如果我需要急救,請醫生不要插手」
這樣就好了嘛!幹麼在這裡吵這麼久
異鄉苦工 wrote:
當個醫生對病人有同理心
審慎查問偵探病人病情不是應該的嗎
這個就更好笑了
都需要急救了,你覺得病人會有辦法回答你嗎
況且願意主動出來救人不就是一種同理心的表現嗎
異鄉苦工 wrote:
那負責生死關頭的醫生是不是應該更戰戰兢兢
讓自己的醫療行為沒有疏失有那麼難嗎
你願意讓你的爸媽去給有疏失不用懲罰的醫生看病
我可不願意讓我的爸媽這樣冒險
又在跳針,我發現跟你討論都會這樣
沒有把前提說清楚,你就會開始無限上綱
那我先說清楚,現在討論的是在路邊有人需要急救
除了一個自告奮勇的醫生,找不到其他醫生的情況
這個自告奮勇的醫生就算把人救活了也沒有報酬
你還覺得這個情況,這個醫生需要擔負責任嗎?
一開始討論的不就是這個問題嗎?樓主的文章都沒在看?
異鄉苦工 wrote:
所以啦 要是除罪化之後是不是更可怕
在這種生死大事除了相信人性本善
我更希望有法律的警惕來督促醫生避免有疏失
要是除罪化之後看起來大家都不會被告
也許醫生數目會比較多
但還會剩幾個好醫生
我還寧願現在這種制度可以把有疏失的醫生淘汰掉
至於我的工作...
被HIGHLIGHT的不一定是爛苦工
不被HIGHLIGHT的也不一定是好苦功
但是如果都不會被HIGHLIGHT還會有幾個人願意當苦工?恕刪)
本來我也想說,這群高薪又有地位的醫師在抱怨啥事
後面愈看才知道問題可大了
1.工時超長,那個某文章有看到一個月的工時是5xx多小時,我想,很多產業的人,應該光看數字,就可以感受到加班的快感,5xx多小時…
醫事處石崇良處長更表示:「台灣的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就算每周工時200小時,也不違法」
2.幹嘛講工時,連續兩三天沒睡好(我錯了,應該講長期睡眠不足),試問MO的機會會不會比較大?被HIGHLIGHT的機率會不會比較大?
3.如果某公司,從現在開始,只要MO,就要幫公司背1/2的成本損失,只要被HIGHLIGHT且造成損失,就要揹1/2的損失,我相信很多公司的員工,面臨的不是3000萬而已,
,這時工程師,作業員的逃命潮我相信就啟動了。4.對於超時工作,又得面對那麼多病患的醫師,我是不忍苛責啦,而且民眾爛訟,本來就有寒蟬效應,之前玻璃娃娃的事件,雖然我看WIKI的結局是雙方和解,但幫忙的同學跑了那麼多年的法院…社會沒有更冷漠嗎?
醫師們本來就是高材生,不笨啊,民眾都知道要趨吉避兇,別幫陌生人,醫師們總可以趨吉避兇吧,這不是人性嗎?
對於超時工作的醫師,要求不可以有疏失,這會不會強人所難,甚至完全不可能?
既然不可能,當然就有人"明智"的離開高風險科別轉往低風險科別啦,剩下的五大科醫師,還得分擔全部的工作,工作量增加下,更不能有疏失?
最後,法律來要求是很糟的一件事,以前有票據法,只要跳票沒清償,就捉去關,愈關愈多人(當然啦,很多是董娘捉去關)後來廢了,會跳票的還是會跳票,但台灣經濟有倒下嗎?沒有啊,接下來是台灣經濟最好的時代開始。我的邏輯不好,文章沒章法,抱歉,但盡量講清楚啦。
PS:對照長工時的不合理,對健康的危害,以及環境的不友善,我現在的認知裡,五大科基層醫師真的沒辦法和高薪及有地位劃上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