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廣告不實要罰三倍,那用過期原料做泡芙的義美食品怎麼沒事

我以前念書的時候常在公館東南亞戲院(已歇業, 就是水源市場那帶)附近吃飯,
那邊有一家麻糬寫者"只有今天, 四個十元", 好幾次我都會擔心隔天調價忍不住掏錢.

結果後來我才發現那家店的名字應該就是"只有今天", 這要算廣告不實還是我認知錯誤?

大豆頁平 wrote:
我也覺得要求有點太o...(恕刪)



廣告不實,算小事沒錯!

但他在網路上請網友自重!

不然會被告,這才是大事!

chinshentw wrote:
結果後來我才發現那家店的名字應該就是"只有今天", 這要算廣告不實還是我認知錯誤?


這算行銷手法,就像"限量商品"一樣,讓消費者有動機可以主動掏出錢來,

最近都在念行銷的書,就事情本質來說...是這樣....

mo0928o1 wrote:
有證據證明統一都沒人知道?...(恕刪)


現在你要罰人家
是你要舉證他明知?
還是他要舉證他不知?

housan wrote:
有證據證明統一「企業...(恕刪)


在一個行業久了,材料成本多少會不知道?

本來成本要10塊的東西,有人賣你5塊

這中間要虧5塊,沒有鬼誰相信

說統一不知情沒人信,只是沒明確證據而已

別拿這來當作沒這回事
chinshentw wrote:
我以前念書的時候常在...(恕刪)

本質不一樣啊
胖達人做法是他宣稱麻糬純天然四個賣你50元
結果發現原來還是機器加工的麻糬
他那個頂多就是薄利多銷而已
今天算是行銷用語 每天都是“今天”啊
如果市政府也這樣對統一義美,我就支持這樣對胖達人
c1019515 wrote:
胖達人用的合法原料,...(恕刪)
c1019515 wrote:
我不是說胖達人沒錯,...(恕刪)


你是統X派來的吧

明明X一犯的錯更大更多 怎麼不抓來鞭

而是輕輕帶過






housan wrote:
有證據證明統一「企業...(恕刪)


這個做食品的大家都知道阿~
我也覺得北市消保官太over,感覺只是在做政績給大家看,胖達人不過就是廣告不實,改罰該賠ok,但比起那些亂用過期或有毒原料的廠商,根本就太渺小了,但事情卻衍生到如此,我只能說在台灣都依對象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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