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代言黑心商品都要受罰這些廠商生產添加塑化劑的產品難道不用受罰嗎?

廠商第一次使用黑心原料生產產品(毒奶).他說他也是受害者.我可以理解.我可以原諒他.
但不知好好檢驗原料還發生第二次.難道不用受罰不用賠償.
而且還有一些廠商退貨退錢還不情願.是怎麼了?台灣人太好欺負了嗎?
應該依賣出去有問題商品的金額裁罰一定比例的金額.用這些錢給吃到這些商品的消費者去醫院做檢查或治療.這是最基本的.
希望政府能好好處理.維護消費者權力.不要再做官僚總統了拿出魄力來吧.如果做不好請大家用選票表達不滿吧
負責人脫產後只要一句沒錢
就算判賠又如何
kevinpchome wrote:
廠商第一次使用黑心原...(恕刪)

官粹商粹官商共業
kevinpchome wrote:
不要再做官僚總統了拿出魄力來吧.如果做不好請大家用選票表達不滿吧
...(恕刪)


藝人作"不實"宣傳, 依行政法本來就該罰 ! 當然事後鬧上法院後幾乎都罰不成 ...

因為無法證明藝人所謂"自身經驗"的真偽 ~

同樣的, 如果廠商事前宣稱產品中未添加塑化劑, 結果現在被查出 ...

那麼政府不去處罰實在說不過去 !!!

如果是這樣, 大家寧願用選票讓之前的執政黨重新上台呀 ~~~

畢竟幾年之前, 根本沒這些讓人心惶惶狗皮倒灶的事情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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