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媽媽到某醫院附設的健檢中心做全身健康檢查,在大腸鏡項目報告中指出息肉有兩顆,切片檢查後也無異常,一年後追蹤大腸鏡檢查即可。
後來媽媽決定去另一家醫院把息肉切除,結果再做一次大腸鏡時,發現息肉有三顆,且醫生說第三顆是有危險的,要是這次沒發現切除,等到一年後再回診可能已經惡化為原位癌。
後來媽媽有打去健檢醫院反映,並把另家醫院檢查出來的報告都寄給他們,健檢醫院只說他們會內部討論後再給我們答覆。
想請問各位版友,像遇到這種健檢的疏失,一般該怎麼處理呢? 是否只能投訴或請求退費之類的賠償?
謝謝!


我也很想知道:第四顆算誰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