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與做子女對這樣事件頻傳可分享看法?

免除扶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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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呼呼的阿智 wrote:
關於父母與做子女對這...(恕刪)


其實很簡單
政府立法子女不扶養父母得"退還"自出生之所有花費即可.
或者立法子女每年要寫借據給父母 (吃飯睡覺上學...總花費) 這樣以後算帳比較簡單

沒怎麼看,那是別人家的鳥事,不關我的事!
誰讓他(她)倒楣有這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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