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認為規定就是規定..........不該放任何東西 就是不該管你家到底有多少千千萬萬的理由..因為那是你家......另外有沒有妨礙到他人 不是你認定..........另外你問鄰居也不準 他也部會告訴你實話.....但你唯一站的住腳 是.........他X的 其他 住戶可以停腳踏車 我他X的憑什麼不能婷小於腳踏車的物體..
就算二戶都是你的,但在電梯出口處是屬公共區域,所以還是要照大樓的規定若住戶公約上寫著車位只能放交通工具,那就只能放交通工具,不然今天你放推車沒關係,明天就有人放行李箱,後天就有人把沙發拿下去放住大樓就是這樣,要遵守大樓的規定,而且愈高級的大樓,管理就愈嚴格。(你的應該很高級)管理經理通常是扮黑臉,若住戶都沒意見他們才不管。住戶都會私下會跟管理經理抱怨,當面都會跟你說沒關係。若你們覺得很不合理,應該要考慮透天。
應該是家裡面誰得罪了該經理了...感覺處處針對你們家阿覺得對的事情站得住腳的,就爭取自己的權益吧,至少這些都是在法律規範下的。曾經聽說有兩戶為了陽台遮雨棚最後一戶請出黑道,另一戶連夜搬走的,能夠和平解決的,就平和的解決吧!
社區總幹事如果動不動就用"惡鄰條款"來說服住戶,那真的是誇張了。不過在公設部份本來就是不能擺你所說的那些物品,規約沒寫不表示可以,還有消防法規規定;你認為可以擺,很快就會其他人有樣學樣,也跟著擺,那還得了!管理中心不提供反應住戶的名單是對的,以減少住戶間的紛爭。不過文件遺失,社區管理中心是有義務要幫忙澄清事情的真相;不過很少有社區的監視器會照到每個車位,大都只照車道,只是有些車位會剛好入鏡;如果真的是管理中心丟棄的,你可以去告他們,不過你們怎麼敢把文件放在停車場這種人來人往的地方啊?
看起來很多社區都有類似的問題這些都要靠居民的智慧去溝通跟解決看到大大的文章最後一段我如果是您早就請警察來一起泡茶囉請打掃阿姨分別跟經理來場對質我想應該會很精彩這位管理經理權力也太大了吧tu0211 wrote:不知有人遇過這種管理...(恕刪)
tu0211 wrote:不知有人遇過這種管理...(恕刪) 你詢問的只是一部分家長,更何況很少人會當面說,對!你放哪 我也覺得不好(這是小事,大家不想被覺得好像不近人情)也許經理那是真的有收到投訴,但是他的處理方法,真的會讓人很不舒服,至於車位上的文件,或是堆車,條約上如果沒這項,當初就跟他說明就好,看他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