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相求,新鄰居搬進來,要裝鐵窗,所有住戶開會皆不同意,這位鄰居嗆聲,反正環保署也不會來拆,我就是要裝,你們能拿我怎樣,現在這位住戶已在請人丈量,請問我們的管委能做什麼事情在這位鄰居還沒裝之前以公權力阻止他,上一次就另一位鄰居搶先搭違建,雖然經管委申請已認定是違建了,但六年過去了,也沒見到被拆掉,現在這位新住戶就準備來硬的了,我們該怎麼辦?可以報警嗎?
k1140097 wrote:住戶若違反社區規約,管委會只能制止、約束、移送縣市政府,由縣市政府裁罰。 可現的況狀是制止無效、約束無效,鐵窗也還沒裝,無移送縣市政府的事實,我們大家其他住戶恐慌的是,一旦這戶鄰居裝了,就像另同棟已蓋好違建的鄰居(已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違建),報拆六年了,也沒任何動靜,真是秀才遇到兵.
跟樓主分享一下:管委會其實代表的是"區分所有權人"所選出來的代表,但,這並非是法人或是自然人,按法條定義,只有法人或是自然人才能享有刑事上的權利,所以若是違規要提告,也只能由住戶(區非所有權人)當做受害者來提出告訴,而非由管委會來提告,因為管委會不能提告,管委會只能享有民事上的賠償,簡單的說,要提告還得看看誰比較倒楣用個人的名義提告,不然要走法院這條路還真拿這種人沒皮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