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錢都被汙光了,只能期望自然淘汰,地震風災水災出現在該出現的地方,人為改建依現行法規退縮IAN5168 wrote:爸爸住的房屋是將近50年前蓋的加強磚造的透天厝,爸爸說以前的磚塊較硬(工人打牆壁時說的),加強磚造房屋有使用年限嗎?超過年限市政府會作出何種強制處理嗎?...(恕刪)
IAN5168 wrote:爸爸住的房屋是將近50年前蓋的加強磚造的透天厝,爸爸說以前的磚塊較硬(工人打牆壁時說的), 磚塊依CNS標準有分級,50年前的加強磚造透天厝可能沒有鋼筋,就要用較硬的磚荷重當梁柱。現在透天加強磚都有鋼筋,磚塊只是隔間/隔音而已,等級差一點無所謂...一棟房子壽命少說50~80年,等有危樓傾向,或覺得不好看不夠大,再改建就好了!拆掉重建要申請建照,政府就會管很大了! 要不然,拿不到建照,現在照樣可以蓋磚造房,但有限制高度。
always CoCa Cola wrote:如果沒有天災人禍影響到結構安全性就繼續住吧, 以前的磚頭不會比較硬啦, 紅磚會不會比較硬,是要看等級,有分為3級,現在都有綁鋼筋,紅磚只是隔間填料,並非骨架要承重,幾乎都不太需要硬(抗壓強度高)的紅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