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就是在為了這煩悶的近鄰糾紛,望有經驗的過來人指點迷津!

住進新家3年多了,樓下住戶經常為了他認為是造成他不悅的聲響上門理論惡言相向,更以其他們在法務部某機關任職自認對法律的瞭解來出言恫嚇,最離譜的是最近一次在地下室停車場的爭執居然動起手來,阻止我在爭吵中的蒐證更甚至作出拍打我的正在錄影中的手機的動作,造成我的手臂擦傷....
在這過程中他向我表示地下室停車場已有監視設備(註:無收音效果),在法律上我不可以再對他進行拍攝蒐證,並以輕蔑的口吻說:不懂法律就去多讀點書..
我想請問對法律有了解或有類似經驗的朋友,以上我的蒐證動作是不是合法的?是否就像他所說的我不懂法律?

hermanchin wrote:
第一次發文就是在為了...不懂法律就去多讀點書(恕刪)

看來
要請他從注音開始學習起囉~~
風~~
和平相處吧!如果可以是不是可以坐下好好聊聊,不要動不動就攝影.... 對你及他人我想都不是很好吧!至於法律的部份,我想就由其他人為你回答吧!
看來必須要你們其中一個搬家, 才能解決問題!

hermanchin wrote:
並以輕蔑的口吻說:不懂法律就去多讀點書(恕刪)


通常要人多讀書的人,自己多半也讀的不多

在戶外開放空間遇到時錄影,因在公眾場所,所以無侵害隱私權的問題
這部份可以參考去年香港D&G抗議事件
而這也是狗仔們的行事準則,偷拍可以從戶外拍,
室內的話被店家抓到,所有權人可以要求你把底片交出

停車場屬共有持份,雙方有同等權力固沒有以上問題

如果針對某特定人住家門口進行24HR監控,有侵害隱私的問題
這部分是有判例可循

至於針對雙方都在場、在公眾場所的錄音影,且無營利目的
對方沒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
當然他可以用手阻擋鏡頭的拍攝,但不能侵害到攝影者的器材及身體
這也是狗仔攝影機被動之後,就會開始反客為主囂張的主因
忍受3年半載無非是為了這個得來不易的小家庭,誰希望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在小孩正處於青春叛逆時期我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態度,在在的影響了他的心理,有很多建議很多作法最後回到現實層面上,我真的沒有能力再去搬家了,只有面對吧!

hermanchin wrote:
忍受3年半載無非是為...(恕刪)


人要和平相處
住同一社區更要以禮相待
但既然已經撕破臉,以上就算了

1.已經受傷,先驗傷,拿報告,報案,交給司法去跟懂法律的他去談
2.請管委會出面協調
3.上蘋果,看他公家飯還能吃多久
hermanchin wrote:
樓下住戶經常為了他認為是造成他不悅的聲響上門理論惡言相向,

樓主是否可以說一下,您家裡是否真的製造了些噪音呢?
是否反應多次,您無法改善呢?

住樓下的人相對弱勢,如果真有噪音長期困擾,反應無效, 他能做的事也只有上門惡言相向啊 !
hermanchin wrote:
),在法律上我不可以再對他進行拍攝蒐證,並以輕蔑的口吻說:不懂法律就去多讀點書..

如果真的違法,他應該早就去報警告你了. 你也可以反嗆,"懂法律就去告啊!".
停車場算是公共場所,他無法主張任何權力.

不過,我個人是反對依此理由對人攝影. 試想,如果你在公共場所,有人看到你的妻女美豔,
對方趨前來攝影, 你是不是也不開心呢? 對他人攝影是不禮貌與挑釁的動作,我個人看法.
如果他真的動手打你,你只能與他互毆,應該也無法攝影才對. 你是單純因雙方口角在攝影嗎?

你說對方在法務部上班,因此白天必然不在家. 噪音事發時間一定是晚上,甚至是深夜.
是不是先針對噪音問題,看看是對方無的放矢,還是其來有自呢?
如果有噪音, 是您無法改善, 還是說不想改善呢?

找里長,或是地方政府的調解委員會,雙方坐下來談一下,讓第三者看看,能不能協助溝通一下.
各市公所大都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服務. 假設這已經是造成生活上的困擾, 那不妨去詢問律師自己的處境該如何處理, 應該會有比較具體可行的方法.
1.裝潢師傅超時工作(等油漆乾超時)堵我電梯,指著我鼻子罵...
2.裝備完工驗屋週五下午6:00小孩在屋內輕微的跑跳,上門對這小孩罵:就是妳在吵,製造造音...而且是進
到我的陽台裡對我小孩老婆破口大罵,我當時在上大號來不急阻止....
3.住進來不到一個月便等我下班的時約我好好談一談,結論是:他們夫妻倆都在法務部服務,對法律很懂要我
有自知之明,小心點....我私下打聽不只我受害,其他住戶也被他們以相同得手段對付過!
4.朋友來家中聚餐(18:00~19:00),打對講機上來口氣很差的抱怨很吵,我首先表示今天有朋友來坐客很抱
歉,沒想到他罵上癮了,為了我向他表示我家有將天花板裝潢,請他考慮看看這樣可以降低一些低頻的聲
音..天吶,他卻說我是在跟他嗆聲,要約我出來輸贏啦....隨後上樓狂按門鈴一分多鐘,咆哮漫罵....我
就報警了!
5.某次中元節社區辦普渡儀式,有住戶跑來跟我說:他們到處跟其他住戶説到道我家是壞鄰居....我氣不過,
作了一白布條掛在我的陽台外,上面寫著..幹,我不是壞鄰居.......他老婆居然告我妨害名譽,地檢署判
決不起訴,她不服申請再議也被駁回
6.在電梯間我我老婆偶遇,不禮讓在電梯內的我老婆先出來,僅留一狹小的過道讓我老婆只得側身出電梯,他
老婆並且用肩膀刻意碰觸我老婆的身體,口角又來了....我為什麼要讓妳,是他們最經典的一句話!
7.我老婆小孩基本上23:00前會就寢,我若不出國出差,在家通常是守在電腦前一坐就是1,2點才睡,只要我
出國管理員.警察就會不定時的來按鈴說:有住戶抱怨你家很吵.....
8.他為了私怨,遊說住戶投票給他老婆當管委會副主任委員,再經管委會同意讓他老婆出具委托書,讓不具有
區分所有權人身份的他來擔任本社區副主任委員,並著手提案修改社區管理規約,其中8成是針對我家來
的..
9.他女兒對我老婆比中指....他們夫妻倆趁我不在家的時候上門對我老婆咆哮,說我们用奧步他們也會以同
樣的方法對我们,可是他女兒並沒有跟父母交代整個事情的經過,當我老婆表示妳教出來的女兒對我比中
指,我們都調好監視錄像的時候.....傻眼了!
10.我將他們上門對我老婆咆哮的影片放上我的FB,並留言:樓下的阿伯阿桑有上來西背了,請大家來公幹..
這段影片僅僅公開不到24小時,警察就上門勸我把影片刪除..我無言了-這是人肉搜索吧!半個月後我又
收到地檢署的傳票,我是被告,案由又是妨害名譽..最後地檢署判決不起訴,當然啦..他還是再次的申請
再議也又被駁回!
11.中指事件,第2次妨害名譽不起訴之後,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他-副主任委員主動的撤銷修改規約提案,
我在想,應該會平靜了吧.....2013.01.02我要上班取車的時候驚見我那16年的破MARCH被砸了!他們
從隔天到目前為止,也不再散步出門去吃晚餐了,我所住的樓層安全防火門就經常得被打開了,平時是常閉
的!
打從我為了要測試是誰會來開?而把防火門上鎖後到2013.03.29我老婆在地下室被動手動腳,我們一家
人忙著去驗傷去報案完回到家發現我的大門被破壞刮花的那一刻,我再去檢查防火門.......嘿嘿嘿-鎖
開了!
12.2013.04.19我收到地檢屬的傳票了-收件人是我老婆,信封的訂書針不翼而飛...我家的信箱在他家信箱的
正下方,手掌細一點可以伸進去拿信出來的!我拆下信箱上的名牌,便請管理員以後將我家的信件放置在管理
室櫃台後方我自費購買的信箱內,這時我老婆才連聯想到她某張信用卡的帳單連續3個月沒收到..
13.2013.04.20我所住的樓層安全防火門又被打開了......

我住的大樓是京城建設蓋的,樓板的厚度剛好超過法定的厚度,幫我裝潢的設計師是我的摯友,他也知道上下樓層噪音的困擾,他也是過來人...設計圖是一改再改,家具也是.....我真的苦悶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