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koy wrote:
wow有見地~ 是...
按照現行的 最基本算起來基本都是要X1.5 在X 14除以12是最基本的!
(恕刪)

m大果然是行家, 據小弟瞭解我們社區管理員的薪水 X 1.5 X 14 除以12就是我們付給保全公司的費用,
雖說保全公司抽太大, 不過看到一些鄉民的反應和建議, 看來這筆錢還是不得不給保全公司賺
windkiss62 wrote:
很抱歉...看來我的這篇文章又說到這位仁兄的痛處, 自己沒本事, 只能領22K,
又無法跳槽, 只能上網亂砲, 建議你少上網, 多去上一些職訓的課程, 培養第二專長,
你才能適應這個現實的社會,
另外請你稍微看清我的發言
1. 我是用"聽說"這個字眼, 不代表薪水就是3萬, 再者我後面也有請教各位鄉民,
大概要開多少價碼才合理, 你只看到3萬, 就隨便亂砲, 文章都看不清楚了, 難怪你只能領22K
2. 前面已經有鄉民提到, 由於社區並非營利單位, 所以聘僱人員不適用勞基法
3. 有多少本事領多少錢, 你如果身懷絕技, 我們社區也請不起你, 我們社區只需要能走能動,
偶而收收掛號, 打掃車道, 垃圾車來時, 幫忙丟垃圾上車, 有狀況幫忙打電話, 這樣而以,
如果這樣也可以領4,5萬, 那也不會有人只能領22K了
4. 看來我不需要沒事找事, 警衛的事還是交給保全公司負責, 反正薪水又不是我一個人付的, 難怪有一堆仲介公司在中間剝削, 因為有些員工真是太難搞了,與其親自管理他們, 不如交給保全公司去管理


真的是可悲的小孩了 ! .. 22 K 就是被你這種人塑造的 !

1. 你用 "聽說" , 來作為自己的發言, 就代表你想用猜測、臆測的用詞,
來用比較低的金額, 去評斷一個保全的工作價值, 應該不值這個價錢!
從頭到尾.. 3 萬 是你講的, 而且你還是 自己打字 應該不到 3 萬
難不成是我講的 !
那你的工作值多少錢呢 !? 可以說來給各位鄉民評斷、評斷呢!?

2. 「社區非營利單位, 所以聘僱人員不適用勞基法」, 這就真的不曉得是哪個天才講的了 !
自 勞委會 98年10月7日 勞動1字第0980130691號公告,
「自 99年 3月 1日起, 未分類其他社會服務業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適用勞動基準法」
所以, 我真的只能講 .... 你都是聽你自己想聽的, 要嘛 3萬, 要嘛 不適用勞基法 !
....... 這麼違背基本人權的工作保障要求,都還要剝奪 !........

3. 我到是希望你能收收掛號, 打掃車道, 垃圾車來時, 幫忙丟垃圾上車, 有狀況幫忙打電話, 這樣而以
然後領 22 K ! ... 這麼輕鬆就可以領 22 k, 你怎麼還不做呢 !?
這麼輕鬆還不做, 難道是草莓 ~ !!!?

4. 講了一堆, 你沒有能力解決, 結果還不是想丟給保全公司去管理 !
要給保全公司處理, 還要 "酸" 別人一下, 說是 "有一堆仲介公司在中間剝削" , 真的是..
你把 "管理" 貶低成如此賤價, 你怎麼做不來呢 !?

自己想賤價招買保全人員 不承認, 還想如何用最低的限額去擬訂工作契約, 才不會違反政府規範..也不承認 !
說真的, 你能有什麼能力承認自己的錯誤 !
說真的, 你能有什麼能力承認自己的錯誤 !
說真的, 你能有什麼能力承認自己的錯誤 !....... (回音)

我只是個主管, 管理近百個員工, 最低的工資 3w 起跳, 每個員工各司其職
難免有調皮的員工, 但是只要用愛心, 也沒有甚麼不能克服的問題!
應徵從來不苛扣薪資條件, 也沒有處罰條例 , 只有工作績效獎勵規定 !
我 11w 起跳, 不含分紅 !

你是真的請不起我, 我只是閒閒看見有人助紂為虐.. 太閒上來發言!
你不用回我了, 小孩子 !
我是打給鄉民看得 , 不是給自詡水準高尚, 卻評論別人職等低下的 文盲看的 !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我們社區24小時二班制,一個月要給保全公司14萬上下
清潔人員也是外包給清潔公司,一個月4~5萬吧~

總共12x戶,一坪管理費60塊,不貴也不便宜
不論是從住戶或是從管委會的角度來看
如果要省這些錢而去犠牲管理的品質,何必呢?

florence0729 wrote:
真的是可悲的小孩了 ..
..我只是個主管, 管理近百個員工, 最低的工資 3w 起跳, 每個員工各司其職
難免有調皮的員工, 但是只要用愛心, 也沒有甚麼不能克服的問題!
應徵從來不苛扣薪資條件, 也沒有處罰條例 , 只有工作績效獎勵規定 !
我 11w 起跳, 不含分紅 !

你是真的請不起我, 我只是閒閒看見有人助紂為虐.. 太閒上來發言!
你不用回我了, 小孩子 !
我是打給鄉民看得 , 不是給自詡水準高尚, 卻評論別人職等低下的 文盲看的 !.(恕刪)

請問如果你那薪水3W起跳的員工跟你說他可以工作時數跟你一樣,
你的工作他也可以幫忙做(不保證出差錯),
而要求馬上加薪到11W或者你薪水一半不到, 只希望加薪到5萬, 你會或你敢答應他嗎?
你不答應是否就表示你看不起他的工作, 還是你是無良老闆, 員工跟你工作相同的時間, 做相同的事,只要求不到一半的薪水, 你還不答應,
職業絕對不分貴賤, 只不過薪水有分貴賤, 不需特殊專長, 年齡性別無限制, 這樣的薪水, 你認為應該多少才合理?
而我願意比保全公司付多出3,4仟元的薪水, 我真搞不懂為什麼一堆人還認為不合理?
請問如果你那薪水3W起跳的員工跟你說他可以工作時數跟你一樣, 你的工作他也可以幫忙做(不保證出差錯),
而要求馬上加薪到11W或者你薪水一半不到, 只希望加薪到5萬, 你會或你敢答應他嗎?你不答應是否就表示你看不起他的工作, 還是你是無良老闆, 員工跟你工作相同的時間, 做相同的事,只要求不到一半的薪水, 你還不答應,職業絕對不分貴賤, 只不過薪水有分貴賤, 不需特殊專長, 年齡性別無限制, 這樣的薪水, 你認為應該多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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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闆我想我也不會加他薪水,我會減主管的薪水,假設一個主管只有跟一般員工一樣的能力的話。
(當然我懷疑啦,每個老闆又不是笨蛋,又不是每個人都能當主管,一定要有累積相關的人脈啦,經驗,以及能力。)。

光是業務員一次請20個,有些人就是能做到每個月百萬盈餘,又些人就是低空飛過(賣車賣房的最多),沒錯職業不分貴賤,但是能力有分價值。薪水不分貴賤,但是能力有分。(總不能賣100台的跟賣一台的薪水一樣) 你的能力跟你領取的是成正比的。我每天都擔心我的TOP3業務給我玩離職,也擔心我的業務經理給我離職,更擔心我的總經理給我離職,我每天想盡辦法要讓他們吃好拿好!

相對的,如果大家的能力都一樣,那我想大家都可以當彭淮南了。今天沒法當到主管,或是你無法取信於老闆昇你薪水,基本是就是能力不足啊,能力足夠的已經升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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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願意比保全公司付多出3,4仟元的薪水, 我真搞不懂為什麼一堆人還認為不合理?

這問題是因為,因為你沒有比保全公司出的好啊,薪水不只是實收到的叫薪水,還有很多保障,還有最後的勞基法保護,可能一開始的條件的關係,光是一個工作的內容就已經有差別了!綜合比較起來是偏向不合理居多。更何況就像您說的,保全公司就已經抽那樣高了!結果您目前模擬開出的條件還是沒有好到哪裡! 更何況您是私聘。就像 兩個都是銀行行員,同樣的薪水,要去信用合作社,還是金控公司? 哪個的福利會好? 轉業時的加分? 當然或許您會覺得保全不需要這些,但是在職業不分貴賤的基礎下,這是要同時考慮的。

還有假設水電工一個月4萬,請問坐辦公室的35000,為什麼大家都要坐辦公室? 為什麼,為什麼?

這就是大家認為不合理的存在。 私聘 跟 保全公司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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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回到正題是,您說的很對,外包一定比自己請好很多(在服務條件相同之下) 除非您自己地需求規模大道可以支撐。

windkiss62 wrote:
請問如果你那薪水3W...(恕刪)


我願意比保全公司付多出3,4仟元的薪水, 我真搞不懂為什麼一堆人還認為不合理?

唉 我無意筆戰 只是看到這樣的想法 害慘太多管社區的人
只能說 不了解物管的成本問題所以才有這樣的想法
畢竟這個社會不是很多人幹過人力資源與薪水的會計

先不管不給假是不是人道問題 或許樓主一開始就是想得這麼很簡單
保全公司報價1個月4萬5的服務費用 到底警衛12小時一個月休4天賺多少錢?
原來才2萬6而已 保全公司竟然賺1萬9 那麼乾脆用1天算1千塊(2萬6除以26天)
4天休假補4千給這位警衛好了 看在多了3-4千塊的份上
月薪3萬塊應該可以讓這位警衛不休息 4萬5減去3萬 社區不就省了1萬5
以前那些管委會的委員是不是都有問題啊? 這麼簡單的事情也不會 莫非??

只是這種想法 真的是千錯萬錯 錯得太離譜了
而且也讓很多物業與社區管理的人蒙上不白之冤
即使用基本薪資18780 資方的勞健保與退休金的支出 至少就要2千7以上
如果是社區來僱 資方那筆支出 請問可以要求勞方吞了嗎?
另外有些額外支出 像是制服與其他設備
員工誠實險應該也要保吧(萬一有碰到錢或財物的機會)也請管委會自己去買吧
我想除非管委會的委員有人上班也是幹總務/人資/法務/保險的才比較懂這些問題
即使以上幾個項目我稍有涉獵 但術業有專攻 還是自認不行

真正我認為不合理的而且是自聘一定可以省的費用 其實是5%的營業稅
基本上物業與保全公司算是人力仲介業(批發以後零售給社區)
而主要成本也是人員薪資 很少其他成本可以列為營業稅減項
但實際物業與保全公司營收還要再加計5% 實在很不人道
社區自聘當然可以省5%的營業稅 這是確定的

另外樓主想的那些要求 我看了覺得很可怕
例如: 不定期聘僱協議 資方享有無限制且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的權利
違反勞基法的工作規則 沒有休假 還要勞工吃下去
如果這個社區敢這樣玩 實在建議請社區找律師作主任委員 然後免費幫社區打官司
我有個社區以前就是這樣 主委就是一個律師 因為有太多要告的事情了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唉 我無意筆戰 只是看到這樣的想法 害慘太多管社區的人
只能說 不了解物管的成本問題所以才有這樣的想法
畢竟這個社會不是很多人幹過人力資源與薪水的會計
...(恕刪)

我並沒有不認同保全公司必須付出的成本, 只不過以消費者的立場來看, 當然會尋求最經濟的方法,
就好比你可以去百貨公司的超市買菜, 也可以去傳統市場買菜, 甚至跟農夫直接買菜, 我只不過是想以最經濟的方法, 同時獲得保障而以, 所以才上網尋問有經驗的人, 至於行情價應該多少, 是由勞動市場說了算, 也不是我開多少, 就會是多少, 我開3萬, 結果沒人願意過來, 那我自然會提高價碼, 可能提高到4.5萬都沒人願意過來, 那我當然就直接找保全公司, 請他們派人過來, 因為對我而言, 這2仟元的差距, 可以省掉那麼多麻煩, 絕對划算,
至於有人認為資方享有無限制且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的權利這點太過苛刻, 這點我也必須說明,
沒有一個社區喜歡三天兩頭換管理員, 除非真的不適任,
而我只是把話說得比較直接, 難不成你願意支付薪水給一個不做事,
只會鑽勞基法的漏洞, 想領資遺費的員工嗎?

千萬別說沒有不適任的員工, 只有不適任的老闆,
別說哪天你當老闆, 就說當你請人裝潢, 修車, 修水電, 如果事情沒做好, 你還願意付錢給他嗎?
請別看到黑影就開槍, 我也是一個善良守法的好市民
社區自聘是好方法,

把錢花在刀口上,

甚麼是刀口?

保全人員的薪資不能省,依現在物價高漲,月薪至少也要有35000以上,

清潔人員的薪資也不能省,至少要四萬,

再來就是勞健保,這跑跑流程,也不難,

只要這些錢管委會給的穩定,人員自然就穩定,

不會一直流動來流動去,

也不會社區給了大筆的管理費給保全公司,全落入保全公司手中,品質卻日益下降,


還有保全只是看守門戶的,不是要來與歹徒博鬥的~

mckoy wrote:
請問如果還有假設水電工一個月4萬,請問坐辦公室的35000,為什麼大家都要坐辦公室? 為什麼,為什麼?
這就是大家認為不合理的存在。 私聘 跟 保全公司的不同。你那薪水3W...(恕刪)</blockquot

一個月4萬的水電工通常是(半師),
一個真正領有乙照以上的水電師傅一個月6萬左右,
領有甲照更不用說,甚至甲照可以出租給消防之類的。

cml669 wrote:
...(恕刪)


就算水電師傅一個月六萬,那為什麼,想當水電師傅的人那樣少呢? 為什麼呢? 大多數的畢業青年,怎不去當水電工,考執照呢? 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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