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東有權要求房客交出自己打的另外一把鑰匙嗎

樓主錯了就是錯了


bb123dd wrote:
怎麼能叫我把自己買的東西給他????????????????


你腦袋怎麼想的?
假如有毒癮的人花自己錢買的毒品
被抓還不是要繳出來
並不是你花錢就是老大
思維這麼單純,我很確定你現在還沒當上老大

你花錢得來的物品正當性與合法性要考慮
非法複製的話, 已經錯在先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但是
交出一把備份鑰匙真的就可以避嫌嗎??

如果前房客真的打算"預謀犯案"
那他會不會乖乖配合交回備份鑰匙??
當然會
因為可以"避嫌"

所以是不是很吊詭

該換鎖就換鎖
別做一些沒用騙心安的事
浪費錢
...(恕刪)


以前我租房子的經驗..
我會明白告訴房東我會自己換鎖..請房東自己把鎖拿走.
但是搬走的時候..我會請房東來把原本的鎖裝回去..

之前遇過一個好房東..
主動要求租約要去法院公証..
確保彼此的權益..

如果大家立場換成自己是房東,我覺得答案就很明顯了,何必斤斤計較..,留著鑰匙幹麼,不爽給也請當場折掉作為自清的動作,一堆人都在講不用給什麼的,反正不是發生自己的身上,都不用負責....出事情了,就活該什麼話都出來....唉~~
贊成..

平成快槍俠 wrote:
討論串出現兩派第一派...(恕刪)
認為房客沒有交出備份的鑰匙,未來房東遭竊房客就會變成嫌疑人,這樣的說法真的很奇怪。

任呵人只要經手鑰匙,都可以自由的複製而不被發覺,台灣本來就是一個很容易複製鑰匙的地方。還不還所謂的備份鑰匙,邏輯上都無法去除鑰匙已經被複製在外的可能性,所以照以上的邏輯,只要經手過鑰匙的,都應該會被列為嫌疑人吧。

跟還不還鑰匙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不知道"房東有沒有權要求房客交出自己打的另外一把鑰匙",但是我知道不租房時要跟房東交接清楚,你留了一把鑰匙,明顯沒有把事情交待清楚啊‧‧‧
房東怎麼可能會知道你多打了一把鑰匙?
如果房東想要就請他寄郵寄費用給你
反正你留著也沒用
另外有備用鑰匙就會變成嫌疑人
是哪個白癡提出的
即使你還他一把備用的誰知道你是不是有另一個備用的
以前的房客也有經手鑰匙
更以前的房客也有
現在的房客遭竊那房東是不是也脫不了關係
好多人都脫離了現實 還是被業代影響了思想?
PandaTsai wrote:
認為房客沒有交出備份的鑰匙,未來房東遭竊房客就會變成嫌疑人,這樣的說法真的很奇怪。

任呵人只要經手鑰匙,都可以自由的複製而不被發覺,台灣本來就是一個很容易複製鑰匙的地方。還不還所謂的備份鑰匙,邏輯上都無法去除鑰匙已經被複製在外的可能性,所以照以上的邏輯,只要經手過鑰匙的,都應該會被列為嫌疑人吧。

跟還不還鑰匙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的想法才奇怪
請問隨便拿到一把鑰匙你知道要去開哪裡門嗎??
房客知道這把鑰匙是屬於哪個門的那才是重點
房客不說,其他人拿鑰匙也不知道要去哪開
所以遭竊不論直接或間接嫌疑人都是房客
房東無權要求房客繳出自費製作的鑰匙。
但今天房東的"無理"要求,已經是給你台階下了,你還不趕快下?


播摩拳兒 wrote:
我和同學在台北合租當...(恕刪)
房東在嗎??? 請他上來討論一下好了~~

會不會有以下這種情況!!!
就是..........
房東有三~五組的鎖匙組(門鎖頭+鎖匙)
然後循環著換~
A房客租用時~ 1號鎖匙組
B房客租用時~ 2號鎖匙組
C房客租用時~ 3號鎖匙組
以此類推~然後用完後再循環(毀損時另外換新)
所以房東希望房客歸還鎖匙~(以方便下一次使用)
但房東還是會換別組鎖匙組給下一個房客~
就算循環到最開始使用那組~也已經經過不知道多久了~
房東既可以省錢~也稍微增加了安全性
(其實有些房客很愛惜物品~鎖匙組這東西也不是常常會壞的...)

(純屬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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