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公所認為地下停車場為防火間隔區域,故禁止擺放雜物
樓主可以問他停車擋有【影響逃生或避難】嗎?

就算停車擋是雜物,沒有影響逃生或避難,就可以放!

ryosukei wrote:
總幹事依照消防法說不得放置雜物影響逃生或避難!他認定車位鎖是雜物...他這說法可行嗎?

ryosukei wrote:
請有經驗或法律在行...(恕刪)


你要不要灑一些尖尖刺刺的東西在地上~
比較不顯眼的~
當然要記得自己要停時要排除~~

不然就去停別人的車位
優點就是不用在那邊等廣播
可以等你被廣播再下去移車
最好就是停一些管委會的人的車位
要吃虧就大家一起吃虧

ryosukei wrote:
請有經驗或法律在行...(恕刪)


其實樓主把思考的方向轉一下, 很多事情可能就通了.
提示:
叫"總幹事", 專業度就比你強? 大部分只是被管理公司派來執行社區事務的.
丟個法規套套他吧, 也許你會發現..呵呵呵??

叫"主委", 可不一定就是社區專家, 他只是.....(同理自己想).


並非上述兩種腳色出面, 你就是劣勢一方..據我夢境常出現的上述二位, 都.."呵呵..(自己想)

樓主多用功, 翻翻相關法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交通部道路管理相關條例,
消防相關法規...你會發現... 呵呵呵呵呵呵呵...(樓主講話可以突然變好大聲???)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呵呵呵...


以上都是夢境

ryosukei wrote:
請有經驗或法律在行...(恕刪)


要管委會跟總幹事先管理好亂停你車位的鳥事再來管你車位加鎖的事

無法管理好社區的亂象,收了管理費卻不盡管理的責任,只會欺負善良老百姓.

看他敢不敢拆.
只能放台腳踏車,來看住自己的車位了!

ryan3103 wrote:
因市公所認為地下停...(恕刪)

ryosukei wrote:
請有經驗或法律在行...(恕刪)


車位是你的就可以放
搞不好就是管委會的朋友來偷停 所以才叫你不準裝
回報一下後續,跟委員討論一下這個車位鎖後,委員認同我的苦衷也了解到似乎目前這個社區停車亂像要靠自救…且委員也坦白說社區規約無強制力,也不能拆除掉我這車位鎖,反而他邀請我參加會議,借此討論是否可利用這個裝置來有效阻擋外來車或亂停住戶,因為當大部分車位都鎖起來後,就算外車進入了,依舊沒位置停,要停就只能停車道上,那這樣管理人員就容易辨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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