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ilakito wrote:剛剛跟房東確認後跟我...(恕刪) 我記得之前新聞有相關的報導,房東收的單價太高有觸法的問題喔,因為等於他在賣電一樣!問題是他不是合法可以賣電的廠商呀!可以要求房東依實際的價錢分攤計算比較合理!
看你的描述就知道你與人分租的那種越多人回你 你會越看越擔心我已在外租屋好幾年和人分租 電費其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分租 其實還是共用一個電表(台電一戶一表)所以你睡覺還是一直在用電 因為別人都在幫你用以我最近的經驗 和人分租三間房 我每月電費一千左右 (一度4.2元) (共用洗衣機 冰箱 儲熱式熱水器)現在我自己住大樓獨立套房那種 每個月只有4百多(沒超過組距用最低度數價) (自己用洗衣機 冰箱 儲熱式熱水器 還有大樓公用電:一根燈管吧)就可以知道 共用電表 是依照台電 總度數乘上組距電費價..................萬不得已 我是不會和人分租..............
感謝你的回覆~~~因為剛到新工作及新的環境真的粉擔心,目前的話可能先繼續和人分租吧,等到工作真的穩定之後則會開始考慮找那種獨立的套房,或是買間小小的套房居住,但前提工作已經很穩定,不過還是很感謝各位提供寶貴的意見,PS.1度4.5元還真是#$^#%貴
看完討論,沒有人說明大樓用電計算,我簡單補充:一般透天,跟台電申請表燈用電,很單純,一度電多少錢乘以用電度數就對了。(夏季非夏季還有分,這省略)大樓屬於契約用電,要先跟台電申請契約容量,例如大樓最多用到45千瓦,你跟台電申請50千瓦的契約容量。不管大樓用電多少,這契約容量的錢都要繳,50千瓦有五十千瓦的錢、40千瓦有40千瓦的價格,差滿多的,所以很多大樓為了省電費,都會先想到調降契約容量,一口氣可以省很多錢。但是問題是契約容量不可以超過喔,你申請40千瓦,萬一用到50千瓦,那你就慘了,超過部份按台電繁複公式算法動輒數萬罰款,所以很多大樓偷雞不著屎把米,有些消防機具或排風機具運轉久一點,很容易就超過了,這在計算上很少人會注意到這部份。既然台電跟你收了契約容量的錢,所以每戶的用電度數就跟你俗俗算,約2.1元。(一般表燈用電約3.5元)加上大公用電(例如地下室機房、燈具、管理室用電),小公用電(如各棟電梯及樓梯燈等),加一加就是大樓住戶的真正電費了。如果苦主你只願意負擔看到的一度2.1元部份,那契約容量、大公、小公的電,誰出呢?大樓的房東收4.5元一度,其實也還好而已。跟表燈用電相較只差一元,你還要負擔大公跟小公用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