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管理費遲繳不能公布屋主姓名嗎?

Harryyui wrote:
我們家大樓 如果沒繳...(恕刪)


+1遲繳3次就取消他的磁卡,讓他感受一下不同的效果,如果就像有大大所說的跟著同棟住戶一起進去的話,不怕丟臉,那就沒輒了,但也算弄臭自己吧
------------(恕刪)
管委會可以直接提告求償...
讓法院來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這樣反而比較合法...
請管委會通過超過繳納期間公告該戶(不用公告姓名反正大家會傳來傳去)

多少個月將寄送存證信函 多久要訴訟 多久會查封 將相關法條公告

記得前陣子有新聞報房屋貼封條查封 請將該新聞找出公告以達嚇阻功效
------------(恕刪)

管理費遲繳公佈屋主姓名

臉皮厚的人可多嚕

沒用啊

我們社區就有公佈也不當一回事的人
我們社區好像也很多要收到存證信函,才會拿一兩期出來繳(...也不繳完的那一種。)
totolor wrote:
之前住的大樓做法是
先假借安全理由,為了不讓外入可以趁管理員不在時輕易進入
全部實施門禁,大門、各樓門口、電梯,一定要有磁卡可以開門、搭電梯

再來遇到管理費超過三期沒交......
簡單,直接把那戶手上所有的磁卡全部disable
...(恕刪)


幫幫忙
這是違法的好不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49條第1項第6款
未繳納公共基金者,可報請主管機關處4~20萬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

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相關裁判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1278761&p=1#21216081

裁判書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89,訴,3229)認為:"管理費亦屬條例所稱之公共基金"
最高行政法院 九十一年度判字第一六四四號
也同意此一看法

所以,可以試著直接報請主管機關處置
可以省去冗長法律程序,更加上了4萬以上的罰鍰
效果應該不錯

前提是,主管機關不打太極

提供參考

我們這邊是公佈姓名

並張貼在電梯裡

另外加送一張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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