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停車空間討論,有買車位的歡迎來看看

目前本人剛好遇到一個問題,狀況如下:
社區為三棟,本人住在 A 棟,並社區法定停車位(建號假設是 1234)在 B、C 棟 B1
與 A、B、C 棟 B2, A 棟的 B1 空間原使用用途為商場,並與 B 棟有通道,
然後可連結到原法定停車場出口,後來變更使用用途為停車場且工務局已准,也因如此
我買了那邊的增設停車位(建號假設是 5678),且在我的所有權狀內並有持份法定停車位的建號,
在上個月管委會將新的門禁啟用,但並不發給增設停車位車主遙控器,理由如下:
法定停車位(建號 1234) 為約定專用且當初我們所持分建號 1234 為 B1 商場業主在
原法定停車位買了一個停車位並將持份分給建號 5678 車位,所以我們只能有一個遙控器,
所以導致我們目前無法正常進出,當然業主是一直都說不管持份多少,還是有持份,
管委會並無權利不讓我們通行。

其實就我看來就只是管委會跟業主之間的糾紛,目前就各說各話,然後我們這些車主倒楣,
另外我有去調解委員會諮詢過律師,他說不管持份多少還是有持份,管委會沒有權利不讓
我們通行。

不知是大家有何見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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