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爭議 (自己侵占自己?)


摳男道爾 wrote:
就算你沒有停車, 掃...(恕刪)


樓主說的半年600, 100/m應該是說自己停車位也停機車的話,要額外繳的清潔費。
我都當他是空汙費,機車進地下停車場,空氣整個變很差.....
Renault Grand Espace IV 2.0T MB W204 C200K Estate

kevin71424 wrote:
上個月大樓裡的管委會...(恕刪)


如果今天有人發文說
我有一間華廈的房子,一年住沒幾天
管委會卻要收一整年的管理費
可以不收嗎

這合理嗎

kevin71424 wrote:
上個月大樓裡的管委會
在電梯裡貼出了公告
公告將針對地下室停車場沒有停車證的機車
提出侵占罪,且直接報警要求至警察局做筆錄備案
停車證來自於清潔費,半年一繳,共600元...(恕刪)

老問題了! 怎麼不先搜尋一下,老為這些事吵個沒完沒了,

住戶規約是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制定,並送交主管機關,
管委會、住戶都必須遵守住戶規約。
但管委會只能"執行"住戶規約,無權制定住戶規約。

所以,公告有沒有效? 是看住戶規約裡有沒有寫?規約有沒有送交主管機關?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你的管委會真不錯 也夠力

不想我家的 地下室亂成一團 都沒有人管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kevin71424 wrote:
上個月大樓裡的管委會...(恕刪)


簡單說
長期管理不善
導致不合規定的人也說起道理來了!

時間愈久
不守規定的人,聲音會愈大!

台灣太常見的現象了!

一個月100元

有必要的省成這樣?

做大事的人不要計較這點小事啦

dindinke wrote:
你的管委會真不錯 也夠力

不想我家的 地下室亂成一團 都沒有人管


說的真好!有強制執行力的管委會還是比較好一點!
唉!

老社區的歷史了,有人侵入地下室圍一塊住進去,住戶不爽要強制驅離,
結果搞的大家的違建、強佔外圍人行道的車棚與攤販車、還有......
全部一起玉石俱焚.......!

最後........搓湯圓的結果,居然是全部都保留下來!
可想而知的怪異亂象.....與低落的房價...
一個有管理有秩序的社區~~~社區的價值也就是你到時候要賣的價錢是有加分的~~~你一個月才100~~~還要上來取暖~~~設區就是有你這種人自私~~~~你看看帝寶多少人沒再住~~車位多少是空的~~~要是大家都不繳公共區域亂七八糟~~~你看看一坪100萬有沒有人要買
kevin71424 wrote:
上個月大樓裡的管委會...(恕刪)

kevin71424 wrote:
上個月大樓裡的管委會...(恕刪)
就以住戶規約為主,現在小弟就是自己大樓的監委
提告這部分當然還是有空間的
我們大樓也是一個月一百,必須一次繳清一年的費用
要租給別人也僅限住戶,以維護住戶們的安全
警衛沒有盡責這是必須傳達給管委會
再讓管委會向廠商反應,像我們就時常換警衛
這是你的權益~畢竟你有繳管理費

但你又說到半年沒停幾次
真的就是個人問題了~像本身我們有分平面和機械車位
都有所謂的清潔費和機械的維護費用
住戶規約裡面,並沒有註明使用的次數、頻率
會去影響到所謂的"清潔、維護"的費用
你少停~想說可以不用繳
那多停的人~是否就要幫你負擔這塊費用呢?
這是不合規定及常理的
畢竟是公共的空間,你家的話要怎麼做都無所謂不是!?

給版主一個建議,就是租給其他住戶
既然使用頻率那麼低,在外找一個臨時停車位
應該也不會造成你太大的困擾
也可以解決你不想繳費用的問題
誠心的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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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樓下大大的發言,確實!!!
規定當然能改,畢竟是人訂的~
那可能就要在年初的住戶大會提出來
藉由住戶們溝通、投票的方式進行更改
並委任律師,來看這規定是否符合法規


房子沒住或是一月只住三天都是要繳管理費
不是嗎?
,規定就要遵守.
不過規定能改.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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