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紋 wrote:因為工作常不在家且並...(恕刪) 弄一台快報廢的中古車,先停放在你的停車位,然後你來演一段毀車戲碼,接著留張字條:『請勿占用私人車位』。就這樣放個兩三天....包準以後沒人敢停你車位了。一勞永逸...
如果是我,我會用攝影的方式搜證幾天(或幾次)明確的拍下時間、地點,然後拿著搜證光碟及車位所有權去派出所直接提出竊佔告訴,其他的就交給警察處理了。因為你跟管理會講管理會也只有規勸的辦法,或登記告知而已,你去他車上貼紙張告知會有強制罪的問題,所以我還是覺得交給警察處理會好點。
artjk7 wrote:相信我,講或罵都不會有用的,因為這種人臉皮厚到不行,完全是沒有羞恥心的,一定要直接叫托吊,他才會有感覺 ...(恕刪) 我想信您 這些人臉皮是厚的但是也請您相信我 私人停車場不可能去拖吊的我就曾停在某店家的私人停車場洽完公發現 前面停了輛車 打留的電話也沒接店家打給警察 沒幾分鐘管區就到了 看了車只搖搖頭說這是私人糾紛 警方無權干涉 更不能開紅單唯一的方法就是~提告誰會為了停車為這小事提告呀!!
一堆激烈手段的回文...這事有簡單的方法可以解決,也貼文了。但好似沒人看到,再寫一次:怕別人進你的房子,就把房間鎖起來;怕別人停你的車位,就把車位鎖起來。有一種東西叫:車位鎖。抱歉,怕貼廣告被刪文,請自行google。
江紋 wrote:因為工作常不在家且並...(恕刪) 很簡單,你真的有心要搞的話,先拍照發存證信函給他,他再繼續這樣我行我素就告他侵占,只是你要有決心跟他搞到底,不然他就繼續騎你頭上,管委會通常只有勸說的作用,畢竟大家都想以和為貴,也不想得罪住戶所以一般都不會太強勢,我們這裡也差不多,所以屋主您自己要硬起來才是實際作為,我家樓上的的死小孩整天在家裡跑跑跳跳吵得要死,去勸說也沒用還被當成惡鄰居,也無法可告可罰,這才是真的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