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BC300958 wrote:
是強制的喔,上次隔壁...(恕刪)


若是指紋鎖怎麼辦?

登革熱防治是很重要
但是,政府可以基於如何的法源,就直接開鎖進入民宅噴藥?
如果民眾因此說,有財物損失,那要誰負責。

後來查了一下: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規定:「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執行防治工作」依此法執行防治工作時如遇空戶或不在戶,本局將會同轄區派出所員警等執行開鎖作業。

所以....如果覺得權益受損,這個可能要釋憲了....
簡單講 除非你願意 否則他們沒有權力進入民宅
只是通知書看起來會讓人家以為沒有拒絕的權力
其實你只要明確表明不願意讓他們進入 即可

衛生局主要是想要進入民宅檢查是否有他們認為違規的地方
有時候查登革熱只是一個說法 目的是另外一個。

我也建議妳先打電話詢問衛生局的電話 (不要按照文上的電話打過去)
先確定是不是有這件事情
也可問問當地里長 這件事情的狀況是怎樣


CNNWBT wrote:
不用理他,他沒有強制...(恕刪)


有強制性的
鄰居不願開門
後來會同里長+警察+鎖匠威脅利誘才開門
因為沒蓋東西所以噴的東西都很難清(1樓不是用水煙 是像噴水溝那種)

我朋友說他們家附近有人故意當天不在家
送上罰單一張(價格未知)
衛生局(所)進行登革熱噴藥,是為了避免疫情的擴散而實施的緊急防治措施。如果接獲通知但無法配合通知的噴藥實施時間,可依通知單上之聯絡電話,在規定期限內主動聯絡衛生局(所),衛生局(所)會另安排其他時間實施喔~
這種作法如同共產國家作法~

但以這種強制作法應該防治效果很好
但為何高雄永遠是登革熱最常發生的地區?

還有對這種擾民的方式,我覺得為何高雄市民都沒有意見?
真是太野蠻了
怎麼能這麼不尊重人權

我覺得相關單位對於這種擾民的行為應該好好檢討
如果民眾不願開門,那就不要逼他麻

反正未來這區如果登革熱大爆發,附近鄰居就找這幾戶不開門的索賠就好啦
因果關係麻
況且,這是民眾自己的選擇
都大人大種了,我相信這些居民一定會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的
到時候就算感染登革熱死亡也一定不會怪罪政府

反對這種野蠻噴灑藥劑的行為!
堅決反對擅闖民宅擾民的行為!
登革熱算什麼!
人權至上啦!


t5685963 wrote:
2014-12-01 20:44 by t5685963
這種作法如同共產國家作法~
但以這種強制作法應該防治效果很好
但為何高雄永遠是登革熱最常發生的地區?
還有對這種擾民的方式,我覺得為何高雄市民都沒有意見?
我就是住二樓 衛生局人員說 一 二樓是公共空間?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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