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二樓積水,通水管分攤問題

修護共用管路費用..因由管委會負擔比較合理...如果是本人社區[擔任過副主委及財委].如發生這種事.委員因該沒人會反對..因由管委會負擔修理費用..比較適當合理.....
這個是有案例上新聞的, 因為頂樓的雨水幹管 ,和陽台是共用的管路

當下豪大雨時, 二樓的陽台會有小噴泉出現[親身經驗]

有人因為水淹進屋內, 造成財物損失過大, 告管委會管理不當

法院判住戶有繳管理費之實 , 社區管委會要負全責

住戶私自改管路, 責任就又不同啦.

aaronboy wrote:
有高人可以指導一下嗎...(恕刪)


這是你們社區 可以討論的問題!!

網友看法 還不如你請里長和大樓主委討論 來的快!!

大公、小公都是公共設施,應該由管委會負責,
我們的社區就是如此,只要出了自己家門之外的都是公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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