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有案例上新聞的, 因為頂樓的雨水幹管 ,和陽台是共用的管路當下豪大雨時, 二樓的陽台會有小噴泉出現[親身經驗]有人因為水淹進屋內, 造成財物損失過大, 告管委會管理不當法院判住戶有繳管理費之實 , 社區管委會要負全責住戶私自改管路, 責任就又不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