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早上8點前不得營業?


殺人熊 wrote:
這種我先來我最大的...(恕刪)


印象中有個法律,如果某個土地長期佔有很長很長時間,就可以取得所有權
不確定這是不是真的,要請懂法律人出來說明一下

如果以上成立,又真的從阿公時代就開始停車,那塊土地應該是他的.....
這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一切都是互相。
今天只要有一方受不了,那就公事公辦,一切規矩來。

不管是開早餐或是早市,你妨礙到別人的安寧就不對,只是你要想辦法取得平衡,讓別人接受你,有些怪咖就算了。

長期佔有變成自己也變合法,會不會想太多,如果可以合法就不會有這麼多違建戶被拆。

hbmans wrote:
看到新聞說,法院判...(恕刪)

那就不用做生意了
違法營業 沒人計較而已
當人夠多 就會嫌惡這個設施 也該走了
看到這新聞只覺得恐龍法官越來越多
早餐店什麼的一定會有這種聲響
而且即便沒有營業什麼的
難免都會有吵雜的時候.....
但是這樣的狀況不能諒解的話我覺得就太自私了

新聞上也有提到
那什麼去看醫生表示有精神耗弱什麼的...
被告那一方也提出了該問題早在噪音事件之前就有了

而且更好笑的是
現在隨隨便便去個精神科就診
然後說自己很慘然後講負面一點情緒低迷一點
醫生就給你開出這種證明了

hbmans wrote:
這不是也很怪????還是鄰居檢舉他,商業區不能做24H的生意,也有法律依據?????




就因為是他的客人,所以他有必要採取一定的措施。例如勸導之類的…
住家樓下是早餐店, 其實還蠻方便的, 肚子不會被餓到, 還有免費的保全
fengwen28 wrote:
印象中有個法律,如果(恕刪)

假的⋯
是佔有私人土地超過年限得以申請地上權
公有、國有地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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