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tree wrote:既然都用垃圾袋打包...(恕刪) 我覺得不用寄回去,只要告知房屋已經不借他了,且已經專作其他用途,請他以後不要再自行出入,他有想要那些東西他會自己說,如果他請你把你裡面剩下的東西寄回,請他說明是那些東西....免得直接寄回去,他說清點發現少了甚麼東西.那更麻煩..
我個人認為搬走鎖門是對的耶! (沒告知已經搬空並交還鑰匙才是不對的地方)要不然如果門沒鎖, 到時候有人闖進去死在裡面是誰倒楣?!當然是有簽契約的樓主!至於那些沒價值的東西保存通知證據後, 在銷毀日期到就直接丟垃圾桶了
JasonStock wrote:我個人認為搬走鎖門是對的耶! (沒告知已經搬空並交還鑰匙才是不對的地方)要不然如果門沒鎖, 到時候有人闖進去死在裡面是誰倒楣?!當然是有簽契約的樓主!...(恕刪) 關於這點,因為他鎖的是大辦公室裡面的一間小辦公室,有點像家裡3間房間被鎖一間這樣,所以基本上不會有人闖進去,也就是有點故意不讓人進去這樣,因為之前基於信任,我沒有留他那間鑰匙,也因為他有貨在裡面,所以鎖門我也認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