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lot1982 wrote:管委會管不動的話請...(恕刪) 存證信函真的好用到不行,大約一百元內就可搞定,可以限時請他回覆,效率高。且對方都不處理時就可去跑下一個流程(法院或調解委員會)。沒收過的人一定會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