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us1744 wrote:
但全開全關不符老婆大人需求(她在床上看書時要開1, 2, 3, 4, 看電視要開5, 6, 7, 8, 睡覺時要開8)所以暫時也只好維持現狀了。
照明的規劃原則是主照明要能滿足全室的基本活動,
人進來就開,離開就關,不需要額外的切換動作,用起來才便利,
需要高照度的特殊需求(如閱讀)要另外設置區域照明。
如果是我會這樣配置:
主照明保留12346,其他不裝,
看電視本身不需要特殊的照明條件,用主照明就可以,
常看書請配置床頭燈/桌燈,一個6W的近距離光源照度抵過你天花板上十顆燈,
夜燈換用1W以下的光源,裝設在低處。
                    





事情總算告一段落,接下來就看能撐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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