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先予敘明。
二、為使民眾安裝兒童防墜設施時有所依循,內政部訂頒「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設置之防墜設施如符合上開規定,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自不能任意加以禁止。
三、另內政部已於100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引導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正規約,增訂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之住戶時,外牆開口部或陽台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減少兒童墜樓意外。
大家同意通過 就一起方便 一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規格顏色要由管委會統一談價、發包
事實上這樣對於房價才是真正的有好處
實用也不失美觀
有窗真的比較方便
一來有小孩比較安全
二來大雨才不會灑進來
查到這一篇說明,看起來是雙北和桃園2006年之後的新大樓一律不行?
smallmosquito wrote:
新社區大樓(新北市) 陽台上增設鋁窗 究竟是否合法?
最近本人於新北市購入新屋
本社區的建商在前一陣子銷售完畢,最近也開完區權會成立第一屆管理委員會
部份住戶以經入住,認為陽台下雨時會有雨水潑進來
要求管委會開會統一鋁窗樣式後,再依照需要安裝的住戶依照管委會決議的樣式找廠商自行安裝
但有住戶反對,認為外觀不一致(有住戶裝、有住戶不裝)會影響社區房價,也有提及是違法的
可我查到以下資訊
住戶專有部分之鋁窗非維持建築物安全所必要之構造、亦非供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使用之公用物,故於陽台上增設鋁窗即非屬使用執照所禁止之加蓋構造物行為
有哪位專家可以告知究竟是合法? 還是違反哪一條法規??
smallmosquito wrote:
陽台是在住戶家裡面,請問如果不開門的話 要怎麼拆?!
即便被通報,也是機關告知管委會而已
管委會若沒有強力要求請對方拆,也不發文給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組,該機關也不會開罰
那就可以被無視了嗎?
不開門就可以不用被拆?
真是一位人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