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已跟你講陽台最後油漆,為何你陽台先油漆?
3..白色凸窗平面面被撞凹,貴工程行沒有一個人主動跟我告知,直到我自己發現後過一些日子,才跟你反應(因為我太驚嚇了,不可思義,真不知所措...)。你連說聲道歉都沒有,也不主動補救,還告訴我此處大多是置放松木板,還跟我報價一千多。直到我要求你補平你才弄,而且補得很爛。
難道你"自認為"應該放松木板,所以撞凹了沒關係嗎?
3.我有理由要你不要把儲藏室生鏽的鐵板封起來,你"堅決"有你的理由要封。
還說已經說好要免費幫我釘置物層板
4.木地板陸續裂開約11個縫隙,一開始就告訴你的矽利康手藝超級差,要你不要補,請師傅來補結果你硬是要補。結果如我所料,竟然顏色還弄錯兩次!
5.天花板置物櫃有問題,我要你等我休假一起現場討論。你硬是要隔天馬上處理
6.我告訴你不要用三合一拉門的理由,你硬是堅持你的理由,並提及煮菜時,可吹電風扇散熱。但後來該處竟然沒有設到插座來供 電風扇使用。目前該處插座還是我後來追加的。<你提及電風扇但卻沒設插座,真是不可思議。> 還說我 追加該處插座 是沒必要....
7.裝潢估價時,你興匆匆要我裝免治馬桶擦座,我跟你說我從來沒用,你依舊還是做了
我有一處有做3組插座, 完成後 我發現間距不一致(視覺上明顯的不一致)。我曾跟老闆反映抱怨,他回應:為何不早說....。
我反回他: 衣服扣子如果間距不一致,是不會放架上賣的。(除非是裝飾,或藝術設計吧?)
而我反省自己,認為如果我早一點(在鑿洞初期)檢查到的話,就會避免間距不一致的狀況
我有另外2個插座我有特別交代要對齊窗邊,結果只有一個有對齊.....
(周老闆有告知 :他是窗口,有事統一告知周"老闆",員工只聽命周"老闆" )
昨天我因為有特殊事件,特別打給水電李師傅(也是第1次通電話)
李師傅順帶提到: 插座間距或高度指定要一致,要加錢,否則他不做,他說不好做....
雖然水電師傅主訴 自己很有經驗,會做多項工總,但不太會"講",所以都交由周姓老闆"講"...。 此時我覺得他很大牌。而且有失其專業水準。
如果他價錢品質有分A B C....級 ,那是否要先告知,誰希望自己辛苦存來的裝潢錢,弄得怪裡怪氣??
如"很有經驗",是否應時先告知? 一般小老百姓一生頂多買1~2間房
這又要另外講到一件事, 這家公司是以水電師傅掛名,但是登記這是周姓先生。 兩人大多並未同調。感覺像是把水電師傅當招牌。周姓先生才能順便當老闆指揮決策公關,養員工。
(我不知道其他水電師傅是不是如此 )給各位屋主參考...,裝潢前要要問清楚喔....

給完尾款後,發現瑕疵 異狀。跟周老闆反映 以及告訴他這段期間我忍他夠多了...之類的(也為要打"考績"鋪路, 我希望"考績"中不要有誤會)。
上述跟周老闆反映之瑕疵 異狀,換不到公正的處理(這以後有空再詳述)
結果...我跟他 的Line, 他應該是封鎖我了...
後來 我我轉而到 "裝修3人群組"(我+周老闆+阿軒水電師傅<也就是網路掛名,但不是老闆,只是領薪水的員工,也就是老闆的舅舅>) 尋求解決之道,看看主訴經驗豐富的水電師傅是否想想辦法
結果,周老闆立馬將"阿軒水電師傅"踢出群組,
哈 , 這樣很不ok喔! 很幼稚的做法~ 其心可議阿.......
這也就間接說明了,阿軒水電師傅網路掛名,但不參與裝修討論。
**請問 您敢給這樣的公司 裝潢您一生積蓄+人生重要規劃+要住20年.住一輩子的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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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後發現的瑕疵,這家工程行不願賠償 也不願來處理。
裝潢平台將此糾紛送交裝潢消保拹會,費用1000元 由裝潢平台吸收。
會中有律師委員及工程委員各1人
協商中主張各退一步,工程行賠我*千元基本工資,
律師主動提起是否要簽工程保密協議。
我當下不願意,回應:賠我基本工資*千元,哪有包山包海?
我是人 我有情緒 , 不能講嗎? 要封藏心中一輩子嗎?
(心想要封我嘴 就要拿錢來封吧?)
老闆要求我可以跟朋友講,但是我不能網路上講。
律師說:
老闆願意陪我*千已經ok。其實他如果一走了之,不回頭。我連*千塊都拿不到。 就自己上法院提告....
造成緊張的氣氛似乎也暗示老闆不爽也可以一走了之。
總之也要感謝裝潢媒介平台(p***),如果老闆沒有跟我和解或是老闆不來協商。平台也會對這一家裝潢公司記點之類的。總是對裝潢公司有約束力
散會後律師說
在裝潢糾紛上,裝潢公司有專業的能力,消費者本來是弱勢.......。且交屋簽名後,有些東西就不能主張了(比方美觀方面的瑕疵,或插座弄顛倒...之類的,沒有在交屋前發現就自己承受)。其他部份上法院,勞心勞力,搞不好只判賠幾百塊,甚至今天解的幾千塊.......
(我個人認為 如果上法院,隨然受折磨,但這件事就公開在陽光下,其商譽必定受損...)
講到尾款, 這老闆未到約定日 就急者跟我要尾款.......到最後發現很多瑕疵,老闆不斷的處理
我看他也很緊繃了,一直跟我提尾款, 終於到最後一刻,還暗示我是不是做完要等幾天才給尾款。後來我也心軟了,跟他說你完做好。我會看(不會刁難你)。
總而言之:各位消費者要注意:工程做完後千萬不要馬上給尾款,要事先和老闆約定好--工程做完後1 周~2周再付尾款。 尾款金額不大,應不會影響老闆的生計。 如果急著要,是有鬼。你對他善良心軟,但他已經表現出心急如焚,可想而知拿到尾款,之後的修補鐵定是要看他臉色了.......
一切都要看老闆的良知和責任心啦~ 乳果有道德心 良知,就不會到今天這種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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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這再去調解前,我有諮詢一位律師,他說若打官司我一定贏,(我也這麼認為,因為始作俑者是裝潢公司),我付費是要得到一定的品質,裝潢公司相對要給我一定的品質。上法院我要先付鑑定費,到時輸的一方要承擔。
律師見解不同,到時法官的判決也是1/2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