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社區有11層樓(兩棟才四十二戶), 公電是住戶共同分攤, 直接反映在每戶的台電繳費單上面. 兩個月算一次為例, 我分攤公電約1500~2000元. 我去看了管委會收到的公電費用明細分四張, 這四張加總共是每兩個月七~八萬多吧(電梯/蓄水池抽水馬達/樓梯間的電燈/警衛室冷氣/中庭燈/水瀑/停車場鐵捲門)
有一個問題是帳單上看到的公共設施分攤戶數並非42戶, 而是 63戶! 但是算起來, 我分攤的費用應該是除以42戶! 目前住的社區公共水、電都沒有設獨立電表, 真的很難查!
"大樓公共用電是需量契約,電費裡有一大半是「基本馬力費」",所以是不是我們社區定的「契約容量」太高導致公共電費居高不下的問題,我趕緊請主任去電力公司查詢,看公共用電「經常需量」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