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繳費通知單:
1. 即便有寄e-mail, 但至少一定要有書面投信箱.
2. 若逾時未繳, 再次以書面投信箱催繳, 最好同時以電話聯繫, 確實通知到對方.
如果這樣還有人忘繳或遲遲未繳, 委管會再依規約規定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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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 最好都不要收現金, 全都以"虛擬帳號"(各戶各期帳號都不同)讓住戶去繳費 (臨櫃/ATM/超商繳款)
PS-2: 每個月都收管理費真的太煩人, 也不容易處理催收款的事情, 以季為單位可能比較恰當
PS-3: 這件事情管委會跟物業都沒做到位, 導致樓主後來面臨的狀況, 建議樓主在住戶大會的時候對這問題提出討論, 目前就把錢繳一
繳結案就好, 除非樓主覺得生命花在這種事情上面是值得的.
PS-4: 樓主以後也有機會當管委, 一般來說大多數人都不想擔任管委, 但會以住戶的身份要求管委會要如何如何. (有人願意出來服務, 應該儘量配合, 不要太嚴格去要求"也是住戶的委員們", 沒事誰想出來當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