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Stone wrote:看起來是父親跟他的兄...(恕刪) SmileStone大大你好對方指叔叔,我們指大哥,老人家只的是爺爺奶奶,姐妹是指大姑姑跟小姑姑只要是親戚不管是誰跟對方說~都說親戚們偏心,都不挺對方,只挺我們~~所以現在誰說也沒用1.不知道房子過戶完沒?以經過戶完了~現在在對方的名下2.如果原本就要搬走,建議取得完整的權益後趕快搬走吧! 如餘款40萬,代墊的房貸等,如果有保留證據相信要得到。(所以有權利住到101年1月 那是一廂情願)保留證據的話~當初對方說要把收據影印一份給我們,但後來也是沒有~但影印這方面,我們也是有錄音在裡面的至於房貸的話,也當初說了,一起繳的話我們也是可以住到101年的權利,這點我們也是跟對方口頭的約定~(有錄音)3.其他小細節(如稅等),有口頭約定也都可以要到。說到稅金的話增直稅,地契稅~代書費,還有什麼印花稅什麼的都叫我們要跟對方,對半繳~~但一開始我們也只有說到增直份部,也沒有說到地契稅,代書費之類的稅金~4.談談看吧! 以你們承諾盡快搬走為前提,請父親的兄弟把該給的給滿比較重要。對方現在跟本連談都不想跟我們談~~都說我們都只會用暗的??對方也說我們說什麼也是多餘的5.老人家都還在就鬧到這樣,只能嘆氣了!至於老人家的話,我們都沒有跟老人家大小聲,也沒有談到偏心,我們都尊重老人家的意思如果談到對方,都用威脅的~說什麼不回來住了阿,偏心阿~有的沒的,使得老人家很遇悶,我們也跟老人家談到,不要在理了,我們跟對方的事自己處理,使得我們也很人跟老人家交代至於我們的兩位姐妹就都沒有在理啦,因為兩姐妹也沒有回來分家產??說不會回來分~不回來分,也要回來一起做公證吧??但沒有~就算了現在的兩位老人家,一位老人家(奶奶)在姐姐那裡住,另一位還住這邊,只不過讓我們很心疼~也很心痛,老人家都一直借酒消愁,喊說要喝農藥~自殺什麼的~使得我們也很擔心,煩腦,我們也不敢在讓他心煩,因為只要我們跟對方談到不爽的事,就又跟老人家大小聲之類的~偏心的話語讓老人家傷心還忘了補一句~連存證信的事,我們也不敢給老人家知道,因為怕老人家更傷心了~~只有對方不怕,我們也不懂,對方為捨會做出這種枉欄的事情~
小弟我在這想問三件事?想問一下各位~1.我爸爸是大兒子~而我又是大孫,為什麼叔叔跟嬸嬸都說我沒資格要阿??以後要捧的人,在習俗裡面不是說有嗎?叔叔們就說在法律上我跟本就沒有得分??2.在來就是對方在12月8日寄信~而我們在12月的9日收到信件,也馬上回給了對方但對方在12月的10日就回來了....也不管有沒有收到信件,至於這方面也說??我們也算是有寄回給對方假如說如果對方故意說沒有收到,或是假地址讓我們寄的話,我們是否也要問一下郵局或是不理會?3.叔叔如果從我們的房間把我們的東西都丟出去的話,我們是否就可以報警?這樣叔叔也是否有刑事責任?這是我們家的小妹所拍攝的~請各位大大們看一下http://www.wretch.cc/blog/d11677/11198747
這件事小的可以回您一下.習俗上捧斗的大孫可以分一份家產, 我想是因為以前的人下田勞動因為大孫年紀比較大, 總會分擔一些, 故會有這樣安排吧.但是就法律上你爺爺的財產除非他有特別註明, 否則繼承來說應該是你的爸爸和叔伯姑姑們(子女們), 你是無法參加分配的.cgk7474 wrote:小弟我在這想問三件事...我爸爸是大兒子~而我又是大孫,為什麼叔叔跟嬸嬸都說我沒資格要阿??以後要捧的人,在習俗裡面不是說有嗎?叔叔們就說在法律上我跟本就沒有得分?? ...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