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ll_75169 wrote:
"若銀行房屋貸款不足...(恕刪)
我當初買房子的時候的條文是這樣
若貸款無法達到成交價的八成,買方可解約,但是若買方不配合提供資料申請核貸或因個人因素無法核貸不在此限
今天大家買房子就是開開心心,你的狀況跟訴求的重點仲介應該很清楚,若不行就不行別勉強
仲介賤的地方就在這,明明知道你的訴求點還要挖洞讓你跳
我覺得買方不配合提供資料這個條件可以加,畢竟是真的想買,但是個人因素應加上去就很賤,如果你沒看到就完蛋了
問題是簽約當天已通常經是晚上11點,代書也會有意無意的跳過敏感的陷阱,讓你不自覺得簽名,簽了他就咬住你
所以合約書請要求帶回審閱三天,確保你不是在一時衝動下簽約
跟兩家仲介交手的經驗是,永慶比較奸詐,信義比較老實一點,但不是絕對也許跟業務員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