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曉得法令是怎樣,很多戶只是蓋個採光罩就被開罰。
電視劇『康熙王朝』,聖祖聽李光地開風聞言事,結果下來,『誰人名下無人參,誰人背後不參人』,政局大亂。所以我覺得,如果別家違建沒有妨礙到你,沒危害公共安全,大家就『互相一下』,你或許會說違建很醜,看了就討厭,但是拆了這戶,其他戶還是會有。鄰居相處還是『以和為貴』,彼此尊重,有時候鄉愿一點,鴕鳥一點,會過的開心點,把公部門扯進來,不會解決事情,只會把問題複雜。
PJ小四 wrote:
會很遠嗎?這些幾乎都...(恕刪)
沒錯
我們家也是被檢舉佔用人行道做生意
真的是挾正義之名~行報復之實
檢舉佔用公有地~真是冠冕堂皇啊
沒錯~或許佔用人行道確實有不合法~但可曾想過我們的用意何在?
因為我家店面太小~店面不醒目,生意不好,不能改善~迫不得已~所以向外佔用!
又加上小小店面容不下家裡日漸增多的生財器具~但卻又無能力換更大的店面~於是向外佔用來應變解決!!
可曾想過自己的一通檢舉電話或是一封信件
造成的是我們一整個家庭的經濟減少來源、恐怕付不起店租,流離失所
那個因為人行道被稍微借用所以走到馬路上的孕婦也不是我撞的啊
撞到的機率多低啊!
不能因為一個很低的機率而使我家有流離失所的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