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果然是有人情味的所在(違建從4/21舉報到現在6/9完工)

原來拆除大隊的線上檢舉是為私人恩怨所開設的
http://pwib.kcg.gov.tw/impeach.jsp
PJ小四 wrote:
是是是~樓主您最守法...(恕刪)

原來你的觀念是(被抓之後就說又不是我一個人這麼做,大家都是這樣做阿,為啥不抓別人只抓我),唉,悲哀
違建一定是非法的,但如果買來的房子都夠住,誰還要增建。像我舊家,家中有兩兄弟,小時候可以一起住在一間房間,但大了想一人一間,後來就增建了。之後我買房子,就有想到這點,就有多預留一間,但問題來了,因為要擺設神明廳(住了幾年才發生的),但我家四樓只有樓梯間,要有神明廳就要將四樓露台增建出去。但是我問過我鄰居,我們這區當初有兩家人(A、B),因為私事鬧的不開心,就去舉報違建,怕太明顯,A除了舉報B,還舉報C,結果搞的整個區域,幾乎家家都收到一張違建拆除單,整個氣氛都很奇怪,而且都很『冷漠』,自掃門前雪,害我都想搬家了!(某戶人家出國玩,結果有小偷利用『白天』開貨車,把他家搬光光,包括電視、冰箱、電腦,主人家回來,一直對看熱鬧的鄰居哭喊,為什麼不幫我們注意一下,結果大家轉頭就走,當時的氣氛真是心酸到不行)


我不曉得法令是怎樣,很多戶只是蓋個採光罩就被開罰。

電視劇『康熙王朝』,聖祖聽李光地開風聞言事,結果下來,『誰人名下無人參,誰人背後不參人』,政局大亂。所以我覺得,如果別家違建沒有妨礙到你,沒危害公共安全,大家就『互相一下』,你或許會說違建很醜,看了就討厭,但是拆了這戶,其他戶還是會有。鄰居相處還是『以和為貴』,彼此尊重,有時候鄉愿一點,鴕鳥一點,會過的開心點,把公部門扯進來,不會解決事情,只會把問題複雜。
PJ小四 wrote:
會很遠嗎?這些幾乎都...(恕刪)


沒錯
我們家也是被檢舉佔用人行道做生意
真的是挾正義之名~行報復之實
檢舉佔用公有地~真是冠冕堂皇啊

沒錯~或許佔用人行道確實有不合法~但可曾想過我們的用意何在?
因為我家店面太小~店面不醒目,生意不好,不能改善~迫不得已~所以向外佔用!
又加上小小店面容不下家裡日漸增多的生財器具~但卻又無能力換更大的店面~於是向外佔用來應變解決!!
可曾想過自己的一通檢舉電話或是一封信件
造成的是我們一整個家庭的經濟減少來源、恐怕付不起店租,流離失所
那個因為人行道被稍微借用所以走到馬路上的孕婦也不是我撞的啊
撞到的機率多低啊!
不能因為一個很低的機率而使我家有流離失所的可能吧!

什麼人情味!

基隆才是人情味的所在呀
咱家社區有人去年聖誕節檢舉了個新違建,然後市政府就來個文要管委會清查
管委會回覆市府確實有違建並報拆後,市府居然回覆說不關他們的事
這樣夠人情味吧
maninman wrote:
違建一定是非法的,但...(恕刪)

唉,怎麼就是有人看不懂,你想蓋幾層樓是你家的事,不過請提出申請,申請過了還有人去檢舉嗎?
就是有人不申請,蓋了然後去請有力人士關說,
跟這些人講話還真累,是非黑白不分,倒果為因
看完以上的回覆後,覺得台灣人真太有人情味了吧,違法就違法,說一堆理由有用嗎?版主檢舉違法的物件並沒有錯,
因為個人原因,導致大眾的不便,才是不對的地方..
下雨了 wrote:
哇~這則我有注意到喔...(恕刪)

喔!您是瑞祥的嗎?
宜蘭小銘 wrote:
看完以上的回覆後,覺...(恕刪)

所以阿,為何在台灣闖紅燈被撞還可以求償,守法的還得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賠錢
maninman wrote:
電視劇『康熙王朝』,聖祖聽李光地開風聞言事,結果下來,『誰人名下無人參,誰人背後不參人』,政局大亂。所以我覺得,如果別家違建沒有妨礙到你,沒危害公共安全,大家就『互相一下』,你或許會說違建很醜,看了就討厭,但是拆了這戶,其他戶還是會有。鄰居相處還是『以和為貴』,彼此尊重,有時候鄉愿一點,鴕鳥一點,會過的開心點,把公部門扯進來,不會解決事情,只會把問題複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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