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ine412 wrote:
如題有人未經同意 擅...(恕刪)


看到完,小弟還是很疑問的想問:所謂的「房屋租賃」到底租賃是「使用權」還是「所有權」?

單就「租賃合約」來看,使用權應該只授與承租人一人沒錯吧?那承租人憑什麼可以開門,讓「鄰居」進入呢?那「鄰居」應該不是在「執行公務中」吧?如果承租人沒有權力讓無關的第三人進入,那麼這「進入」的鄰居應該就算是「入侵民宅」了吧?

在這裡小弟不想談基地台有沒有違法的部份,我只想確認這個「使用權」授與的範圍,還請各位先進指點一下,讓小弟長點知識。

謝謝!
額外提問:關於樓主的問題...

老實說小弟對於頂樓出租給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這回是其實頗疑惑的,

小弟之前在中壢的中北路旁租房子(中原大學那一帶),

我樓上就有不知道幾家電信業者的基地台了,

而且那些基地台根本是在上演無遮掩大會...

住了三年也沒看過有人提告還是抗議,

再者~小弟搬回彰化老家...

附近有一間中華電信的機台,頂樓至少也是10隻以上的基地台...

也不曾看過抗議或者反對之類的場景...

更不曾聽說有什麼人因為"疑似基地台"影響造成癌症、燥鬱症‧‧‧奇奇怪怪的症頭...

問題來了~在基地台廣泛被掩飾、偽裝、隱藏而感到憤怒時是否有想過帶來的便利???




純粹個人多年疑惑...


請各位大大解答~~~



是的!
你可以告他!
最好用力告!
好讓大家都知道
你的房子是基地台
而且不敢在上面標示
而且沒申請執照及報稅
有人靠著裝基地台可以月入好幾十萬~~

賺飽飽
過幾天所有鄰近街坊鄰居全來集結抗議,高舉白布條丟雞蛋,家裡有癌症的全怪罪基地台造成的...

樓下已經租學生了樓上又還出租基地台賺這錢,換做我實在做不出來
任何人都可以提告。
如果入侵民宅是指刑法306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如房客已經答應對方進來了,通常會認定不是「無故」,雖然契約有寫出租範圍,但租賃契約只對房客生效,不會對進來的那個人生效,而且進來看基地台的人,會說沒看過該合約,法院應該會認「證據不足」。

但如果對方在開庭時要求法院以職權通知國稅局,大概就有基地台及房客的租金要納稅及繳補充保費了。

可以告看看。
如影隨行 wrote:
1.這是透天厝.有沒有"加蓋"頂樓違建?還不清楚吧?
2.私人的透天厝頂樓算"公共空間"?
3.各種違法(出租.加蓋.租基地台)跟現在的"擅自破壞闖入私人財產民宅"是2回事吧?
網友似是而非的認知...........(恕刪)


也很好奇私人的透天厝頂樓算"公共空間"?+1
現在的透天厝大都是連棟式建築..如果透天厝頂樓是公共空間的話
那怎麼還會有女兒牆(矮牆)來區隔每一戶的產權,既是公共空間又何來
排他性建築設施,那不就連棟式的透天厝頂樓都是一大片相連的空地...
抱歉 基地台底下是最安全的 因為電磁波並非向下發射 而是向外平行發射 所以樓下租學生也沒有任何問題

再來出租基地台並不違法 而且是NCC國家單位認可的 電磁波都在標準值內 所以也不成問題

另外 基地台的事已經當天被鄰居到處喧嘩了 整個社區都知道了

我們是不怕 因為畢竟基地台是合法申請 但鄰居私闖民宅在先

我們跟律師研究過後 會考慮對鄰居行為提告

........ 以上
建議你提告到底,有基地台鄰居決對會四處張楊,就算你不告他他也會四處生事.
到時候連里長一起來就會很累.
我家也有裝基地台,鄰居無所不用其極要我拆掉,結果他們手段過於粗暴已到恐嚇破壞的境界,走過法院後大多會妥協收聲,別想鄰居會息事寧人,因為他們的訴求是拆基地台,基本上只要不拆絕對是每天跟你們亂到底,只有拿出殺手鐧.
有沒有興趣基地台的房東們來創立個社團,大家能夠互相聲援,當然有合法執照的才能加入.
有興趣的可以PM,如果人數夠多我在來連絡招集.
我家那邊處理到現在半年多,已經有部分鄰居退讓,也有一些選擇沉默,目前抗議的包括里長不超過5戶,里長因此與許多住戶決裂(里長調解其間多次對里民說謊),來吧,大家一起來對抗反基地台的人吧.

http://momoge.blogspot.tw/2007/06/blog-post_6247.html
看看此連結,你會發現只要屋主不退讓基本上合法基地台是拆不掉的.

如果你反基地台,請你別用手機,就算基地台建在別的地方,別人也會因此受苦,別用手機才是根本之道,只要您還須要用手機,請別反基地台,有手機就會有基地台,管你手機用的多或少.

online412 wrote:
如題有人未經同意 擅...(恕刪)
真悲劇有這麼怕電磁波帕成這樣...


頭上的日光燈都更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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