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607大,您說的沒錯,金錢也許不能完全做為依據,但至少可以做為初步的過濾,我們社區那戶也是買了兩戶合併,總價加起來也2千多萬他們家一個是警局的分局長還是副分局長什麼的,一個好像是老師吧也不見得多有水準,在管委成立大會上還和對他們家有意見的人大吵特吵現在也沒有進一步的處理,因為住戶都還沒有全進住接下來就先看管委會要怎麼處理了不過就我這一兩個月的觀察,並不是很樂觀到時候我可能要得罪很多鄰居了,因為有的人現在就把自行車,盆裁,鞋櫃都放到外面了地下停車場也是,明明有機車停車位,但是為了自己方便,就停在自己車位旁(不是車格內)到時再來請教大家要怎麼"教育"這些沒公德的鄰居
danieloy wrote:七月中旬,住家對面在...(恕刪) 老實說, 這兩張雖然都是不應該的行為, 但是新住戶很明顯的比較整齊, 如果管委會都不管的話, 我還寧願我的鄰居是屬於第二張照片的, 好看多了.
gastapoch3 wrote:有兩個人被殺,一個被砍十刀到死一個被一刀斃命,哪個兇手比較好? 看第二張相片,總覺得自己的權益被侵蝕了!電梯間的那塊地,筆者也有持分到阿!?這樣圍起來不就罷佔了筆者的權益了?第一張雖然有點亂,至少沒圍起來,是不!~?大家覺得呢?對第二張這樣圍起來真的沒辦法伸張正義?
danieloy wrote:看第二張相片,總覺得...(恕刪) 第一張圖原來的空間是做為開門的玄關用,但是到第二張圖,玄關不見了,開門的空間變到外面出了,真的要逃生時就會影響到逃生了吧!!不論如何那個空間是屬於公共空間,屬全體住戶的,就不應該被占用,
arionzin wrote:但該戶果然具有建築相關背景 從事哪一種的啊?室裝、事務所還是營造?arionzin wrote:宣稱社區開放空間的圍籬也非法 版上建築背景的人一堆,樓主PO個照片出來大家幫忙看看是不是真的違法吧?如果是獎勵容積的開放空間,有圍籬無妨,只要不妨礙外部人員進出就無所謂開放空間獎勵容積的條件記得是要讓社區以外的公眾也能使用大不了也去開個門不要鎖就好啦,現學現賣一下?arionzin wrote:有人知道如果他有本事(想當全民公敵)去告發全社區的正常鐵門, 建管處會理嗎? (所謂正常鐵門就是原有門框加一層那種) 就小弟知道這種門都是二工出來的,他去舉發有可能會來處理,要求拆除但是連他自己的也跑不掉啊,還那麼大一座,他自己捨得嗎?再說......真這樣幹他也別想繼續住下去了吧如果真的撕破臉......順便連他打通隔間牆破壞防火區劃的東西一起抓一抓看有沒有申請執照以及結構技師簽證等等的文件囉他的鐵門是外開的嗎?那還會影響到逃生動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