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在下目前在新莊化成路租了一個工業用地改建套房 ,裡面外勞眾多,

新版的房租契約都會註明"契約審閱期三天",這在簽訂契約付完租押金後,還具有效應嗎?
一般租屋都是簽約及繳第一個月房租及押金同時,約簽了錢也付了 ,等同契約成立。
那三天的審閱期對房東及房客雙方的意思是甚麼?以此案的糾紛為例,雙方如如何解讀??
和房東說如果這樣你要舉報他工業用地違法使用。
然後他所有的外勞就要搬家,包括你也必須搬走。
你租了房子卻不能住,會再告他債務不履行。
所以他會損失所有的租金,還要賠償房客損失。
===================================
紅包麻煩直接捐給創世基金會,把收據po上來
wen1210 wrote:
新版的房租契約都會註明"契約審閱期三天",這在簽訂契約付完租押金後,還具有效應嗎?
(恕刪)
以此案的糾紛為例,雙方如如何解讀??


契約審閱期三天,代表你簽約前可以把契約帶回去看三天而已。
這起糾紛是簽約後不是簽約前,應該沒有用。
用真名 wrote:
和房東說如果這樣你要舉報他工業用地違法使用。
然後他所有的外勞就要搬家,包括你也必須搬走。
你租了房子卻不能住,會再告他債務不履行。
所以他會損失所有的租金,還要賠償房客損失。..(恕刪)

這樣太累了吧?

你就直接搬進去住
然後之後房租愛繳不繳
押金就給他扣
扣完押金還是死賴著不搬
收到房東存證信函也不要管他
相應不理等他來告
跑完整個法律流程至少也要一年半載以上
這時候你還是一樣住免費的
反正兩手一攤
沒錢搬就是沒錢搬
到時後就換房東來求你搬了

建言:
文章內容一改再改
只會越讓人覺得在硬凹而已

可以拿回兩個月就趕快拿回來
不然到最後扣兩個月也不會讓人同情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