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ffilia wrote:我在信義區的一間房...(恕刪) 所以才要提案到區大會來決定~~~規定是可以改的!!修法修法不就是這樣來~~~要變更或增設車位有一定的難度~~在自己私有的產權去著墨是最快的!!
如果我買房子,社區是可以在停車位後面停機車或是腳踏車的,說不定我還會更喜歡,畢竟現在環境狹小,能多一點空間都是好事,問題在於大家停好車後的感覺是凌亂,還是整齊,我初步看,這家人除了腳踏車多了點外,使用立桿我還算可以接受,如果立桿上面又掛安全帽,又掛水管、打氣筒等雜物,這就不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