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C79 wrote:
那產權算誰的?
算公設?那這樣是不是整個社區的住戶都有權力到你家露台去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繳交房屋稅時,露台所佔坪數會合算在應繳納的房屋稅內嗎?
這樣日後過戶,坪數如何計算?(恕刪)
產權要看登記情形
不過通常講使用權的情況下
應該是全部大樓共有的產權也就是公設
當然沒有權利進去
1.你沒有權利通過別人家,事實上亦無法使用該公設部分
2.通常大樓在買賣當初都會定有分管契約,購買大樓時已同意由二樓分管
不是你的當然就不須繳納房屋稅
權狀多大就是多大
露台使用權會跟著買賣而由買受人繼續取得
以上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四九號解釋、最高法院四十八年台上字第一○六五號判例可資參酌。
現在的投票數是27比5
四樓大獲全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