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地上做一個營區大門口地上用的斜刺釘

只能壓進去,出來非的刺穿2輪的那種




suyugu wrote:
1:私人土地 要有圍籬 不然只能驅離
2:他沒用你停車位獲得利益 不當得利 難成立


第二點不對喔,使用他人停車位怎麼會沒獲得利益?
不然我停車的停車費是繳心酸的嗎?

而且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
那我去停車場不繳錢也不構成不當得利了嗎?
不當得利 成立的 因為如果樓主將此停車位出租其他第三人 是可以收取利益的 對占用的人來說 就省去停車費用了 對樓主來說那就失去了出租的收入
(小弟小小的見解 如果有錯誤 請多多指教 別砲 萬分感謝)

只是就是 我建議還是使用一般的方式來維護你自身的權益吧 如果像類似案件 我覺得不太會辦
這個要告侵權 最後只是浪費雙方時間 建議還是用一般的方式 用樓上大家的建議 在停車格上面擺放東西 還是就是跟常常"借停"的人溝通看看 我家也是這樣 最後是跟大家協調時間 協調如果我家的車回來了 就請大家挪車

不然就是請大人來僑代誌

祝順利
感謝各位的建議
看來目前裝一個車位架應該是最簡單也是最好的方法了~
畢竟社會上白目多
真的連字也看不懂的人也是有~
除那些人真的為了停車去撞車位架
那也沒辦法了~~
明明就是自己的車位,但停車前每次還得要下車蹲下來解鎖再上車,開車後要先下車蹲下來上鎖再上車,真是超麻煩…

遙控型的車位架或車位鎖,不曉得多少錢?
steve5 wrote:
第二點不對喔,使用他...(恕刪)

你先去看一看不當得利 構成之要件
我去停他人車位 那是侵權行為 不叫作不當得利
你要去收費停車場停車 然後不付錢 當然屬不當得利
問題是:
(樓主並未出租車位 也沒因外來人停車而受有損失)
去買總統府前放在地上會刺破輪胎的那種鐵鍊來放.....
牆上貼
占用車位超過兩小時將視為廢棄物處理
並向占用者求償清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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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請警衛租出去好了
您可安裝車位鎖。可阻擋可防止車位被隨意佔用

suyugu wrote:
你先去看一看不當得利...(恕刪)


不當得利類型有一種是非給付型不當得利,可以參考。但這種情況要訴求法律,我想緩不濟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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