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天花板有壁癌(靠近浴室)~樓上居然跟我說要我負擔一半的修繕費?! 有圖


laurent5680 wrote:
樓主本來就是未審先判...(恕刪)


未審先判?要證明!

那還不簡單,就請土木技師工會來鑑定

那就是一定要走法律了嗎,不然鑑定費誰出?(鑑定費可能高過修膳費喔!)

樓主反而應該請對方切結漏水的一方要付鑑定費才對!

反正這鑑定漏水的一定不會是樓主就對了!不是嗎?

是誰要害怕?

nick64227 wrote:
你是自己研判 ...(恕刪)


真的!不檢討自己在家有沒有燒開水,洗澡,造成水蒸氣堆積淹水,甚至天氣這麼熱,馬桶水蒸發都有可能阿~

搞不好連自己家水有沒有往上流都不清楚吧!還沒事先找好幾間廠商來看,都把責任推給樓上,不知道是甚麼心態?可議!
正常來說:
你家的天花板(樓上的地板)有樓上(專有)的熱水管、冷水管、排水管。
你家的地板(樓下的天花板)有你家(專有)的熱水管、冷水管、排水管。
所以去鑑定……哈哈….
結論:現在一皮天下無難事的人太多,只有告下去,自己權益才得以伸張!
(要求恢復原狀,鑑定費,損害賠償(天花板重新修繕費用,要附3家估價單)及訴訟費用
,訴狀記得要寫假扣押對方的建物,可到公所地政科申請該戶的建物謄本,好像是40多塊)


tseng518 wrote:
這個我有打官司的經...(恕刪)


標記一下,很有用的文章,感謝!!

Arki wrote:
那.....為何他...(恕刪)


+1+1+1

樓地板、隔戶牆都是屬於建物「共有」部分,

屬於共同維護的構造,

各分攤一半,合情合理。
各分攤一半,合情合理。
各分攤一半,合情合理。

但浴缸修理應該就不算囉!

tseng518 wrote:
這個我有打官司的經...(恕刪)



感謝分享

標記一下

一人一半是合法且正確的,無知的人去查清楚法令再說別人是不是外星人

jonchen wrote:
一人一半是合法且正確的,無知的人去查清楚法令再說別人是不是外星人


請問一人一半合法且正確的法令在那裡,能否開釋一下?
法條不是說如過是樓上對方的水管漏水(不是公共水管),那就是對方要全權負責修繕,包括樓下天花板。

做好人的話,頂多是自己樓下家的天花板再自己整理下囉。

有很難理解嗎?
霧裡看花 看到霧煞煞 還是回火星好 那裡好像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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