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說甚麼法規,這很可笑,哪個法規有檢討到冰箱尺寸的?
不要自己發明法規。
法規沒有檢核,"冰箱空間"這個項目。
舉例來說,我的廚房有8坪,算很大,廠商提供的L型流理台,左右還留了2公尺多的空間,
這個空間當然可以當作冰箱使用,我要是買一台1.5公尺寬的冷凍櫃,當然沒問題,
所以建商要擔保可以讓1.5公尺的冷凍櫃可以進來?
哪一條技術規則或者建築法哪一條講的?
同理,如果建商在家具室內設計圖,放一個5尺的魚缸,你也要建商保證5尺的魚缸可以搬得進來?哪一條法規?
當然沒有這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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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如果我一般透天厝,要裝一個5尺的魚缸,就只能用吊車?
當然不是,有很多方式可以處理,比方,我把1.5公尺長、60公分的玻璃,先單獨搬進房子裡(2樓),然後現場黏合,可不可以?
這只是怎樣解決。
搬,有搬的方法、調,有吊的好處。
2500是吊車費直接拿,你要給搬運工人2500,他一樣可以搬上去。
不要在那邊說什麼2500是吊車,搬運工人不應該那麼多,
這個市場機制,沒啥好說的,你請不到工人,只是價格不到而已。
如果嫌工人貴,你就自己搬,要求店家把搬運費折抵掉,
蝦皮上有一大堆不用搬運費的東西,你自己找、自己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