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
也許是最近太熱了,蛇...(恕刪)


如果不是太熱 就是太濕的關係
蛇類對於環境溼度的敏感度頗高
在鄉下 大雨過後的柏油馬路 常會有"溜"出沒 甚至直接躺在馬路上晾乾 然後.....就被車~壓過去了
其實也不用爭抓蛇補蜂到底是不是消防隊員的工作...
因為根本不是我們派工給他們的...
政府成立119勤務中心...我們就只打119...
生病要做救護車119...跌到水裡找人救119...失火119...
發現有攻擊性生物也是119....至於勤務中心要派誰不是我們指定...

如果消防員覺得勤務太重..是應該跟上面長官反映...
不是跟民眾反映...就像我們自己上班的工作太重..
是跟老闆反映而不是跟客戶反映...

反映無效..你可以選擇離開...因為每種工作你不做還有一些人搶著想做..
就如此而已...

不過救災工作是冒著生命去做事..這種情操還是值得大家給他們敬個禮...


mikeshie wrote:
好久沒看到牠...(恕刪)

flycode wrote:
沒有危險的生物,像在路上撿到保育類動物,或違法賣保育類動物,是可以打給農委會。

有危險的生物,像蛇類、虎頭蜂、火蟻...會對人命造成威脅,打給消防隊則是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
但這種叫做生物災害,並不是火災、自殺、土石流...的災害,
大概比例太少了,才沒把"生物災害"分成一類。

而救貓命/狗命,與人命無關,就真的不是消防隊/警察的責任。
若人被一群狗圍攻,則人命受到威脅,同樣可以打消防隊。
大大的觀念有問題,消防三大任務是法令明文規定的,你所說的幾項式消防單位理面的科室,而非業務,消防單位檢查瓦斯鋼瓶是預防業務(是火災預防之一),三大任務外都叫做為民服務
flycode wrote:
那瓦斯鋼瓶又還沒瓦斯...(恕刪)
消防隊很忙的 人數少又要趕滅火 還要出急救勤務 半路還要被逼車比中指
政府成立的專線不是只有119 大家知道的還有110好嘛...
警察人數那麼多 整天躲在暗處偷開單 閒閒沒事做 只會拿老百姓開刀
以後抓蛇幹嘛的這些事情 通通打110 警察的精神就是要為老百姓服務
不然要那麼多警察幹嘛
c123c888 wrote:
大大的觀念有問題,消防三大任務是法令明文規定的,你所說的幾項式消防單位理面的科室,而非業務,消防單位檢查瓦斯鋼瓶是預防業務(是火災預防之一),三大任務外都叫做為民服務..(恕刪)

消防署不只有適用於消防法,也適用於"災害防救法",
消防隊滅火、緊急救難、抓虎頭蜂、抓蛇...全都是為民服務,

但救狗救貓的命,這是為狗服務為貓服務,並不是為民服務。

並不是因為有"消防"這兩個,就只做消防工作,
而是上級機關要你做什麼,你就得做什麼! 所以,就認了吧! 反正想推也推不掉。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我就知道,一定會有人提到,你不做就不要做,還有一堆人等著要去
只是就制度面來探討,
該消防隊去做的業務,你們有看過他們推辭嗎?
119勤務中心本來就是消防的單位,中外都一樣
一方面勤務中心"勇與拒絕"有點難度
到時候媒體又炮的亂七八糟(且還有可能只報導片面)

可以轉接給相關單位,可是~他們可能慢慢來...他們有下班時間
且是平行單位,又不能命令人家~
到時候慢慢來造成民怨,受傷害的還是消防隊


制度、工作內容也不是去反應就會有效的
所以才說發發牢騷...



mikeshie wrote:
好久沒看到牠...(恕刪)
你好,沒有看錯的話,應該是紅斑蛇,
也不能說他無毒,他其實還是有微毒性,
只是不會對人體造成影響,
但據說他很兇咬起來很痛。
PS:我在消防隊工作,其實抓蛇捕蜂這工作這我跟同事都還可以接受,
因為畢竟他對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還是構成了威脅,
我最不爽的是抓野貓野狗!明明是清潔隊工作,
可是因為不知是消防單位宣導不周或是大家懶的查清潔隊電話,
結果還是落到了我們頭上,而如果跟民眾說明這不屬於我們工作又怪我們推卸責任,
轉報過去清潔隊又推給我們說民眾是報案叫我們處理,所以叫我們幫他去抓,
實在是非常火大!
我看到有人說打給110就可以,但基本上110也是不會去處理而是轉報給119
,因為警察沒有捕蛇器材,所以如果抓蛇捕蜂自己不敢處理的話,就直接打119吧!
只是因為有的單位人很少關係,如果有救護任務還是會以救護任務為優先,時間上還請大家多擔待~
抱歉啦哩啦雜說了一堆跟發問問題沒相關的事情,還請原PO原諒~

mikeshie wrote:
好久沒看到牠了,今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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