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看法如下~
1.依版大提出預計花原價(80萬)的三倍多+無償啤酒+伙食的條件來看,應該是不缺這80萬才對~
2.房地產這種東西買賣其實是一種緣份,現在不賣不代表以後沒人買!
3.最麻煩應該是老婆這關,看來您老婆對於乾親戚很執著.才會導致您有這種兩難的問題!
4.您又提到還有別的地方讓您更花心力,光這點小弟就建議您要好好想一想,人跟兔子不一樣,有三窟不見得是好事,現在可能還有心力去維護管理,但是隨著年紀增長,有些地方(太高,太遠)可能就不一定會長久待在那,例如新聞中的(淡水咖啡店)島主,有一座人人稱羨的島,但是最後卻選擇在淡水常住而不是選擇離群索居~
綜和以上觀點小弟個人會選擇以有條件(增加其他地方整理資金或是老婆以後不能再干涉賣地問題...等)的方式跟老婆溝通,達成共識!
正所謂有一失必有一得~
畢竟老婆是要走到最後的老伴,雖然有時會出些難以理解的狀況或意見,但是拿一塊(不是唯一的)地,可以讓老婆知道您是疼愛她也尊重她的,讓彼此感情再進化,何嘗不是件好事?
小弟祝您能圓滿解決~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