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刪刪刪刪刪刪

hungyuwang wrote:
用那種多停一台車在自己的停車用就要多收費用的理由根本是鬼扯罷了
說穿了這根本是管委會為了多收一筆錢的名目...(恕刪)


如果以 停車位只能停汽車 的觀點作為討論的中心, 當在第一次區權大會想允許機車進入停車場, 通常都會遇到下列的情況:
1. 公平性 : 沒買停車位的住戶可以停進停車場嗎 ? 可能最後就是回復原本的規劃, 只允許汽車停放, 大家都不能停機車.
2. 回饋社區 : 在車位的範圍內, 允許有車位的屋主停放機車, 象徵性地收取清潔費 (一部機車 NT$100)

以我住的社區來說, 很多住戶都願意付這 100 停機車. 畢竟周遭很難停車.

andy4640 wrote:
這項規定只是那些主委自己開會討論出來的
住戶大家都沒參與到…


如果這是樓主在意的點, 建議是否提醒 貴管委會, 將此議題列入下一次 區權會 討論,
即使已先繳的錢, 也可以在下次 區權會 如何處理.
只是要有心理準備, 區權會 還是有可能同意收費. 就要看鄰居的共識了.

vickyen151 wrote:
保全費 清潔費 電機費 停車場
這些月月支出的項目一樓也有用到
管理費凹到直接砍半只能說
樓上住戶 跟管理團隊真是佛心來的
萬金難買佛鄰居 厲害 厲害
我這邊店面的反而要多繳
單我公司不就是垃圾每天比人多幾包
管理費就要繳八戶的錢


每個社區的狀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所以才要住戶開會決定,
我媽家的社區一樓情況特殊,出入直接對外,保全顧不到,社區
也沒任何可使用的公設(圖書室,健身房那些),除了停車場之
外,幾乎沒用到社區資源,所以才會有這種優惠.

店面的情況也是,有少繳自然也會有多繳,通常店面做超商或餐
飲的因為噪音跟衛生問題,很多都要多繳錢回饋給社區.
zarsintw wrote:
車道寬度跟車道最小迴轉半徑等等應該是建築法規針對停車場的規定,至於停車位
使用執照登載為停車空間,但停車空間卻只是單指汽車,老實說我真的沒遇過

建築物裡設置的停車空間一般是指小汽車停車位,請參考建築技術規則第六十條:
-----------------------------------------------------------------------------------
第六十條  停車空間及其應留設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規定如下:

一、每輛停車位為寬二點五公尺,長五點五公尺。但停車位角度在三十度以下者,停車位長度為六公尺。大客車每輛停車位為寬四公尺,長十二點四公尺。

二、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五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得寬減二十公分。但停車位長邊鄰接牆壁者,不得寬減,且寬度寬減之停車位不得連續設置。

三、機械停車位每輛為寬二點五公尺,長五點五公尺,淨高一點八公尺以上。但不供乘車人進出使用部分,寬得為二點二公尺,淨高為一點六公尺以上。

四、設置汽車昇降機,應留設寬三點五公尺以上、長五點七公尺以上之昇降機道。

五、基地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其設於地面層以外樓層之停車空間應設汽車車道(坡道)。

六、車道供雙向通行且服務車位數未達五十輛者,得為單車道寬度;五十輛以上者,自第五十輛車位至汽車進出口及汽車進出口至道路間之通路寬度,應為雙車道寬度。但汽車進口及出口分別設置且供單向通行者,其進口及出口得為單車道寬度。

七、實施容積管制地區,每輛停車空間(不含機械式停車空間)換算容積之樓地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四十平方公尺。
------------------------------------------------------------------------------------

zarsintw wrote:
沒錯,專有就是有獨立建號的停車位,簡單來說,如果你的車位是有
另外一張單獨的建物權狀,那格子範圍內所有權的比例就是100%,

獎勵、增設車位獨立於住家之外的權狀不一定所有權比例是100%,如果該停車位是個獨立空間,門一打開就是外面道路,那真的可以登記為獨立權狀,所有權比例100%。
但這裡討論的是大樓地下停車位,車道、走道、出入口是共用的(甚至和法定車位共用),車位之間只是畫上格線來區分,眾多車位都是同一建號,要如何登記為獨立產權?這種型態停車位所有權人都有權狀,可獨立買賣轉移,但權狀上的持分不可能是100%,假設該停車場面積總共100坪,畫設了10個車位,則每車位所有權比例是1/10,同一人持有3車位所有權狀仍然只有一張,只是上面登載的所有權比例是3/10。
獨立權狀不代表產權一定是100%,要看該物件性質而定。



ysc_kyy wrote:
建築物裡設置的停車空...(恕刪)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post/56349636-%E5%85%AC%E5%AF%93%E5%A4%A7%E5%BB%88%E7%AE%A1%E7%90%86%E5%A7%94%E5%93%A1%E6%9C%83%EF%BC%8C%E5%8F%AF%E5%90%A6%E7%A6%81%E6%AD%A2%E5%8D%80%E5%88%86%E6%89%80%E6%9C%89%E6%AC%8A%E4%BA%BA

Google大神,關鍵字"車位停機車 判例",可以找到很多答案....

上面是我隨便點的律師事務所網頁,基本上跟我回文的內容一致,參考一下,唯一不同的是網頁內容說的獎勵停車位是專有,增設跟法定停車位是約定專用,增設停車位的部份跟我印象中不同,或許是真的太少遇到,有可能是我記錯了,專有就是有獨立產權,除非你找出反證去打臉這間律師事務所...



節錄部份內容:
(一)得否放置機、踏車,應以是否係區分所有人會議所訂規約中明文禁止而論

1.規約明文禁止

專有或約定專用的公寓大廈停車位之使用收益,受到區分所有人規約或使用執照用途之限制(管理條例第15條),於使用執照部分,主管機關之立場應係肯認停車空間得以停放汽車以外之機踏車,依據內政部72年台內營字第143377號函之解釋,認為建築物之停車空間停放機車、腳踏車尚無違法,復依內政部93年營署建管字第0932917542號函之意指,停放機踏車之問題主要係大廈之空間管理,應依照規約之約定即可,原則上不涉及使用執照之變更。

2.管委會自行制定者

如未經區分所有人會議之意思決定,而係管委會自行制定停車場管理辦法限制車位停放機踏車者,區分所有權人自不受拘束。



zarsintw wrote:
但獎勵停車位是專有這部份是確定的,

我目前手中三個獎勵停車位卻是持分共有的,所以這事沒有絕對,雖然很想是專有的,但事實卻是如此。


zarsintw wrote:
http://zoomlaw...(恕刪)

該文章裡對於獎勵停車位「專有」解釋文字如下:
------------------------------------------------------
(二)獎勵車位為專有部分

依照鼓勵係數增建之停車位,係在建築物當中額外建造之獨立樓層,又具有車道與外界相通,具備使用上和構造上獨立性,為專有部分[9]。
----------------------------------------------------------
這就是前面我說過的空間具有獨立性,連車道都沒跟法定車位或其他公設共用,這樣的條件當然可以登記為專有,但基地面積必須相當大才作得到,新的獎勵停車位設立標準就是如此,幾乎是封殺了獎勵停車位設置,現存獎勵停車位很多是跟法定停車位混在同樓層,共用車道、出入口幾乎是常態。

就算符合標準也登記了專有,但停車位不只一個啊,假設總共有30個獎勵停車位分別售予不同人,等於是30個人共有這獎勵停車位空間,每人權狀是持分比例是1/30,這30個人必須互相協商該停車場使用規則,還是有管理問題。
ysc_kyy wrote:
我目前手中三個獎勵停車位卻是持分共有的,所以這事沒有絕對,雖然很想是專有的,但事實卻是如此。


長知識了,因為我是解釋通常的情況,沒考慮例外的案例,是我多回了三種停車位的分別,其實只要把車位分成"專有"跟"約定專用"來解釋就沒問題了,我會把上面我回文的內容修正一下,避免誤導別人.


ysc_kyy wrote:
就算符合標準也登記了專有,但停車位不只一個啊,假設總共有30個獎勵停車位分別售予不同人,等於是30個人共有這獎勵停車位空間,每人權狀是持分比例是1/30,這30個人必須互相協商該停車場使用規則,還是有管理問題。


所以只要合法使用,專有部份如果持份為1人就是自己決定要不要停機車,持份為30人就是30人決定能不能停機車,無涉於區權會決定.

(30個人持分各1/30,所以總持分比例還是100%,就如同一間房子登記3個人的名字,持分各1/3,這間房子的使用及處分只要合法,3個人同意,社區是無權干涉的.)
zarsintw wrote:
因為我是解釋通常的情況,沒考慮例外的案例

我舉的不是例外,反而是常態,在台北市區內看過獎勵停車位有獨立出入口的,只有帝寶對外收費的獎勵停車位,其他大樓式的連設立雙車道都很困難了,更不必說獎停有獨立坡道,主要因素在於市區基地面積越來越小,大面積土地都在郊區、重劃區。


hungyuwang wrote:
其實說使用者付費都...(恕刪)


當然次數會變多
因為方便性~如果短程.你應該是騎機車去買東西巴?
假設你只有車子.距離50公尺的賣場.大概會徒步去.但有機車多半會騎
這樣次數就一定增加

至於版主的問題恐怕要區分停車場到底是大公還是小公的
如果是大公的.那基本上除了停車位(畫格內)是屬於你的.格子外屬全體住戶共有
繳1百元我覺得合理~除非你們為小公(增設停車位)
因為停車場設備維修是全社區共同付擔的.
還是版主希望不要繳1百元.但停車場設備毀損讓所以車主付擔維修

以我家社區為例:自從機車停到地下停車場後.閘門維修率增加1倍(損壞時間變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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