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看到版主這麼有正義感,剛正不阿的台灣英雄!所以提到某人犯罪,版主應該出來幫大家發聲啊!公家機關都依法行政,難免判斷的方向與人民看法不一樣!追根究底是好事!可是不能被偏見所矇騙.希望版主能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讓依法行政不被曲解或光說不做!原發文已經被人檢舉違反討論區規則,所以要我尊重和諧的版規發文!我沒看到版主的回應,因為也被移除了!chun000 wrote:樓上的人家版主罵到你主子了啊!!...(恕刪)
kuny wrote:我就是看到版主這麼有...(恕刪) 就前天(2011/3/30)的新聞吧,主新聞是一個火災鑑識結果,說是父親的菸蒂引起火災燒死女兒,父親抗告上訴。但是有一個附屬引導報導,說了另一個讓人心酸的過程:(以下引自蘋果日報2011/3/30報導)鄰居稱「胡婉玲路」鄰居感嘆說,胡家連外通道玫瑰路57巷,原本居民亂停車佔用巷道,導致火災發生時消防車無法進入,現在重新劃設停車位,巷道變寬且整齊,「這都是婉玲用生命換來的」,鄰居私下稱巷道為「胡婉玲路」,並將推動婉玲的忌日12月6日為「社區安全日」,希望喚醒大家重視社區安全。(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83710/IssueID/20110330)試想,是不是總是要出現人命,才會開始發現各種當初居民覺得"積習已久、很難處理、民怨、太多違建違法為什麼要注意這塊、重要度不高、超過幾年以上老違建拆不完...."等等,其實都不是理由呢?相信很多居安思危的同胞,在一開始反應覺得對生活安全有疑慮的違法事宜,都要面對多少這個討論大樓內相同鄉民的不斷質疑,但是,萬一要出人命呢?如果總是要以人命來換違建、亂停車堵塞的改善,是不是代價太大?
如影隨行 wrote:聽你說這些.乍聽之下...(恕刪) 我也是這麼認為 為什麼有些高官甚至是法官會貪污因為當沒被人發現時 就可以為所欲為因此台灣才會亂象百出我贊成大大的說法正義感愈薄弱 社會更亂我們就造就更多貪瀆枉法的人大大 加油給你+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