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建,但拆除大隊卻踢皮球,該如何?


kuny wrote:
照版主這麼具有社會正...(恕刪)

樓上的人家版主罵到你主子了啊!!這麼憤慨.
我就是看到版主這麼有正義感,剛正不阿的台灣英雄!
所以提到某人犯罪,版主應該出來幫大家發聲啊!
公家機關都依法行政,難免判斷的方向與人民看法不一樣!
追根究底是好事!可是不能被偏見所矇騙.
希望版主能實現社會公平正義,讓依法行政不被曲解或光說不做!

原發文已經被人檢舉違反討論區規則,所以要我尊重和諧的版規發文!
我沒看到版主的回應,因為也被移除了!

chun000 wrote:
樓上的人家版主罵到你主子了啊!!...(恕刪)

kuny wrote:
我就是看到版主這麼有...(恕刪)


就前天(2011/3/30)的新聞吧,主新聞是一個火災鑑識結果,說是父親的菸蒂引起火災燒死女兒,父親抗告上訴。但是有一個附屬引導報導,說了另一個讓人心酸的過程:

(以下引自蘋果日報2011/3/30報導)

鄰居稱「胡婉玲路」
鄰居感嘆說,胡家連外通道玫瑰路57巷,原本居民亂停車佔用巷道,導致火災發生時消防車無法進入,現在重新劃設停車位,巷道變寬且整齊,「這都是婉玲用生命換來的」,鄰居私下稱巷道為「胡婉玲路」,並將推動婉玲的忌日12月6日為「社區安全日」,希望喚醒大家重視社區安全。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83710/IssueID/20110330)





試想,是不是總是要出現人命,才會開始發現各種當初居民覺得"積習已久、很難處理、民怨、太多違建違法為什麼要注意這塊、重要度不高、超過幾年以上老違建拆不完...."等等,其實都不是理由呢?

相信很多居安思危的同胞,在一開始反應覺得對生活安全有疑慮的違法事宜,都要面對多少這個討論大樓內相同鄉民的不斷質疑,但是,萬一要出人命呢?

如果總是要以人命來換違建、亂停車堵塞的改善,是不是代價太大?

如影隨行 wrote:
聽你說這些.乍聽之下...(恕刪)


我也是這麼認為 為什麼有些高官甚至是法官會貪污
因為當沒被人發現時 就可以為所欲為
因此台灣才會亂象百出
我贊成大大的說法
正義感愈薄弱 社會更亂
我們就造就更多貪瀆枉法的人
大大 加油
給你+1+1+1

高雄市想蓋違建很簡單

蓋好後貼上 {巡手隊服務處} 保證沒人敢拆.

至於里長嗎只要....就好,南部人嗎,重情義.......
樓主被"河蟹"掉了嗎!?
已經過了3年了,
這場民與官鬥的戲碼後來不知結局如何!?

gecko144337 wrote:
樓主被'河蟹'掉了...(恕刪)

很明顯告訴你沒有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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