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vil wrote:
+1
你是樓下的
怎麼吵你都輸
還不如現在賣個人情給他
順便把條件都講好
換來以後清閒
...(恕刪)
當對方一開始把法條搬出來的時候
他就覺得這是你"應該"做的,"應該"配合的
他不會覺得因造成你的困擾而感到愧疚
對於這種人,何來人情說...

morbal wrote:
感謝大家熱心提供各種意見,先跟各位謝啦!
目前家裡人的意見是傾向公事公辦,按規矩來。
如果對方事先有先來打個招呼,客客氣氣的,我們應該也會讓他方便維修。
且對方到現在的態度,都是擺出"你就是應該讓我進去維修的,不讓我維修,我就告你!"
還搬出法條來,實在是吃人夠夠~
至於防水層被破壞的問題,我們大樓浴室的格局是乾溼分離,洗臉盆的位置不是在淋浴區,
洗臉盆與浴室間有隔一道小拉門,漏水機率不知道會不會比較低些。
另外,有網友提說通水管的設備,我再請管委會轉達給樓上。
搞不好就解決了~